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浦****社区****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2.602525公顷 | 宗地坐落: | **14(d)-06地块,南至14(d)-07地块,西至14(d)-09地块,北至莲林路 | ||
年限: | 70年 | 土地用途: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三类)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106443万元 | 受让单位: | **** | ||||
备注: | 1、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建设要求:本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260平方米(计容)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养育托管点建筑面积不小于36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健身点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社区食堂建筑面积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生活服务点建筑面积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老年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养育托管点宜布局在建筑物一层,其余公共服务设施应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上述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权****人民政府。 2、住宅管理要求: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100%,计50790.5平方米以上(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建设标准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3、配套商业管理要求:(1)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配套商业物业不得分证办理,不得分割抵押。(2)征收安置房和配套商业物业,由区政府指定部门整体回购。 |
二、公示期:2024年10月22日 至 2024年10月26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区锦安东路475号
邮政编码:200135
联 系 人:倪君杰
联系电话:021-****5530
电子邮件: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