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报废设备物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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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报废设备物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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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公告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名称 | 一批报废设备物品 |
转让底价(万元) | 22.233700 |
挂牌日期 | 2024-10-2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06 |
资产概述 | 本次转让标的为一批报废设备物品,该批标的包括空调、真空机、电热压力蒸汽灭菌器、冷柜、排米粉生产线及配套设备、锅炉、工业除湿机、不锈钢门平移门、臭氧空气消毒机、横枕旋转包装机、月饼自动包馅机、双桶月饼馅子定量机、电烤炉、台车架、旋转热风炉、燃气旋转炉设备、厨房不锈钢制品等,该批设备物品已不能正常使用。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0-24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延牌条件: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最长**周期数:2,延牌周期(工作日,至少5个):10个工作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资产按现状整体转让,转让****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资产的数量、品种、规格、品质、瑕疵等均不作任何形式的承诺和担保;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查看,对标的资产的现状以及瑕疵了解清楚,并对标的资产的价值以及买受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后方可参加受让。一旦成交,标的资产的移交以实际的现场清点和转让方确认为准,品质、数量等如有偏差,成交金额不作调整。受让方不得在成交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转让****交易中心补偿或赔偿。 2、该批资产堆****公司东北角四层厂房后面空地区域,现已不能正常使用。受让方须在转让方进行资产交接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标的资产的搬运、清走等手续,所有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因搬运标的资产过程出现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搬运标的资产出现的火警、触电、人员人身损害等安全事故责任等(包括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受让方未把标的物搬走清运完毕,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收取场地占用费或不经受让方同意把标的物搬出场地或直接进行清理。 3、本次交易的资产转让范围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且不超过**嘉永房地产土地与****公司出具的《****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处置所涉及其持有的一批报废设备资产的残余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粤嘉评报资咨字〔2024〕ZQ第00032号)、《****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处置所涉及肇****公司所持有的一批报废办公设备资产的残余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粤嘉评报资咨字〔2024〕ZQ第00062号)的评估对象范围,按现场存放、现状转让。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作调整。 4、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交易合同》范本及《****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处置所涉及其持有的一批报废设备资产的残余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粤嘉评报资咨字〔2024〕ZQ第00032号)、《****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处置所涉及肇****公司所持有的一批报废办公设备资产的残余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粤嘉评报资咨字〔2024〕ZQ第00062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6 万元(以到账为准)。 二、受让方须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交易双方****交易中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 五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3.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4.受让方按约定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5、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另行支付人民币5万元作为拆卸清运保证金,受让方按规定付清全部的成交价款以及服务费用、拆卸清运保证金后,转让****交易中心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进行标的资产交接手续。 6、该批资产堆****公司东北角四层厂房后面空地区域,现已不能正常使用。受让方须在完成资产交接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标的资产的搬运、清走等手续,所有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因标的资产搬运、清走过程而产生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搬运、清走标的资产出现的火警、触电、人员人身损害等安全事故责任等(包括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受让方未把标的物搬走、清运完毕,转让方有权从受让方缴纳的拆卸清运保证金中扣除场地占用费(每天按本次标的成交价的万分之五收取)或不经受让方同意把标的物搬出场地或直接进行清理。 7、拆卸清运保证金在受让方完成所有标的搬运、清走手续并经转让方确认没有违反相关约定后,由转让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不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60000元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44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转账备注:****+保证金 |
保证内容 |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处置方法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市**岩旅游度假区**五路8号 | ||
法定代表人 | 梁思跃 | 注册资本(万元) | 5100.000000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公司(企业)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768660J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省**市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政府****委员会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日期 | 2024-04-23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同意《关于重新公开处置食品加工综合楼废旧生产设备的请示》的批复;企业国有资产处置审报表 | |
转让方名称 | 肇****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16区下坑村东侧 | ||
法定代表人 | 梁思跃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00000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公司(企业)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335290G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监管机构属地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类型 |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冠鹏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017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www.****.com/ |
补充披露信息 | ||||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