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4-10-23 |
组配分类: | 拟作出的审批意见 | 文件编号: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1 | 年新增1000万件汽车、空调、纺机、家用电器零部件建设项目 | **市河山镇广福西路27号 | ****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最终形成年新增1000万件汽车、空调、纺机、家用电器零部件的生产规模。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和经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同排入污水管网。 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打磨抛光粉尘、焊接烟尘、擦拭废气等。打磨抛光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焊接烟尘收集后经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擦拭废气产生量少,经收集后高空排放。 噪声: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处理,加强维修保养措施。 固废: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污泥、含油金属屑、隔油池废油、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含溶剂抹布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布袋、废焊丝、收集的粉尘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5909传真:0573-****9233
通讯地址:**市康民东路58****中心1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