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4-10-23 |
组配分类: | 拟作出的审批意见 | 文件编号: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1 | ****年产 90 万件 ADS 电控减振器、30 万件空气弹簧、 500 件全主动悬架建设项目 | ****开发区二环西路西侧、众善**侧 | ****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形成年产90万件ADS电控减振器、30万件空气弹簧、500件全主动悬架的建设规模。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一)废水防治方面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含镍磷化废水废液分别单独收集预处理后(二级混凝沉淀+微滤膜过滤+离子交换器),高浓清洗废水预处理后(芬顿氧化),与其余生产废水一起,经综合废水处理单元(混凝沉淀+气浮+水解酸化+A/O 生化+混凝沉淀)处理达标后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制纯水废水直接纳管。纳管废水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表 1 中**流域间接排放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后经****公司处理达标后,由**市污水处理尾水排江工程排入钱塘江,在当地不得另设排污口。 (二)废气防治方面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做好污染防治措施。焊接烟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25米高排气筒 DA001排放;电泳烘干废气收集经由二级水喷淋处理,经25米高排气筒 DA002排放;脱模剂废气收集后由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经25米高排气筒 DA00排放;硫化废气收集后经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经25米高排气筒 DA004排放。 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及《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相关要求。 (三)噪声防治方面 营运期厂区应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四)固废防治方面 营运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综合利用率。废焊材、废边角料、纯水机废滤芯、废 RO 膜、收尘、废布袋、一般包装材料等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仓库,外售综合利用;浮油、磷化渣、钝化渣、电泳线废滤材、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抹布手套、污泥、废水处理废滤材、废气处理废滤材、废活性炭、沾染危险物质的包装、含油包装等收集后暂存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5909传真:0573-****9233
通讯地址:**市康民东路58****中心1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