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包公告
寿****中心****广场项目(项目编号2024-10-01)的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公共**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寿政〔2018〕28号)和《关于小微工程项目自行招标发包工作的指导意见》(寿公管〔2018〕24号)等文件精神,经镇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简易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内容:寿****中心****广场项目
二、建设规模:见工程清单
三、建设地点:五里村
四、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五、发包价格:(或招标限价):贰拾肆万壹仟肆佰壹拾肆元整(¥241414元)
六、付款方式:转账
七、建设工期:20天
八、发包方式:定价摇号
九、资质条件: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项目经理要求:
(1)须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投标人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有其他在建项目的,中标后须在签订合同前完成更换(从原项目退出,调整到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违约,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企业信誉要求(提供承诺或以下网页截图):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名单(截图可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的网页查询截图,无受惩戒信息;或者提供“信用中国”企业查询截图,“失信惩戒”一栏中无受惩戒信息。);
(2)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一栏中无不良记录);
(3)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被**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cn)列入“黑名单记录”(提供**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里的企业查询网页截图)
(4)未被行业监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且**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有效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由项目办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参与竞标
十、招标工程项目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下午 15点00分在镇二楼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联系人:刘涛。联系电话: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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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