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水库工程已****委员会以忠发改审批〔2024〕2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争取市级以上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石宝镇光辉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位于长江一级支流后溪河上,是一座具有供水、灌溉、防洪等综合利用功能的小(1)型水利工程,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挡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输水工程及 其他附属建筑物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420.00米,总库容约280 万立方米,水库建成后可解决石宝镇蓼叶村、光辉村、晨溪村、 **村等区域农村居民生活供水、农田灌溉用水以及防洪问题。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约2749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约1569.42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相关规定及业主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招标设计、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BIM设计及专题报告编制,且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合格,施工过程服务等(包括协助业主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并参与后期有关质量问题的分析和处理。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路6号 | 地址: | **市**区**街道建设街5号 |
联系人: | 欧老师 | 联系人: | 周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0766 | 联系电话: | 023-****3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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