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乌杨新区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已****委员会以忠发改审批〔2024〕1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乌杨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城市排水渠长约1500米,渠道超高0.5m,道路侧设栏杆保护,排水箱涵约1000米,覆土深度为3.5m,设计基准期均为100年。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5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113.03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30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由负责施工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忠州街道**路25号第二、三层 | 地址: | **市**区**北街83号 |
联系人: | 乔老师 | 联系人: | 彭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2011 | 联系电话: | 023-****7331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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