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一二)期成本监审单位进行评选,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申请人参加评选。
一、项目名称:****处理厂(一二)期成本监审单位。
二、项目简介:本项目为1个包,****处理厂(一二)期(2020年7月18日—2021年7月17日运营时段)成本监审工作。
三、申请人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
1.申请人单位应具有有效的《****事务所执业证书》。
2.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评选项目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次评选活动不接受申请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不得参加本项目评选的申请人
(一)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评选项目。
为业主单位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评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评选文件中规定的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二)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通过“企查查”或“天眼查”等渠道查询申请人与其他申请人之间的关联关系,拒绝有关联关系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评选活动。
(三)国家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评选项目的情形。
五、评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评选文件自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8日9: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凭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市**区**街道政通西路299号丽阳星座(商业)3号楼三楼301室)办公室领取。
六、申请人邀请方式
本次评选邀请在“****政府门户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在开标后进行审查。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中按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无效、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中选资格被取消。
八、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上午10:30(**时间)。评选申请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与正本一致的电子文档一份(U盘)。
评选开始时间:2024年10月31日上午10:30(**时间)。
九、递交申请文件地点:****(**市**区**街道政通西路299号丽阳星座(商业)3号楼三楼301室
评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评选不接收邮寄的申请文件。
十、评选地点:****(**市**区**街道政通西路299号丽阳星座(商业)3号楼三楼301室
十一、联系方式
评选人:****
地 址:**市**区望丛中路998号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28-****6195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街道政通西路299号丽阳星座(商业)3号楼三楼301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7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