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药环森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现对原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3.2商务要求中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的办法“满足要求”更正为:“1、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2、争议解决办法:(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委员会****法院提起诉讼解决。(2****法院判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或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本条更正投标人只需按要求根据关联格式在投标(响应)函中依据模板承诺响应实质性要求即可)
二、现对原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3.2商务要求中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符号标识★更正为:无符号
三、现对原评分标准中技术指标和配置“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要求(除★号参数外)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每有一项产品(除★号参数外)负偏离的扣1.25分。扣完为止。”更正为:“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要求(除★号参数外)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每有一项标的产品(除★号参数外)负偏离的扣1.25分。扣完为止。”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3日
1、****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2、监督机构:****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481。
3、以上更正内容若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请投标人与2024年10月24日16:00(**时间)前反馈意见至邮箱****@qq.com,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不影响编制投标文件。
名称:****
地址:**州**县团结北路3号
联系方式:0836-****5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街247号海德空间315号
联系方式:028-****798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28-****7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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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