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西永组团Aj03-5-1/01地块)已由**市沙****委员会以沙发改(2022)73号文、沙发改(2022)2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青凤科创城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108.6亩,总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工业厂房及配套办公、宿舍、餐厅、展示中心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 24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质量检测合同估算金额: 112 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规定,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工程质量检测,并按照工程进度需要出具对应的检测报告。包括从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截止的见证取样检测、一般试验检测和专项试验检测、变形监测等所有施工图所示涉及到的全部检测内容。具体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一般试验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钢结构检测。
2.4.2 专项试验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机电工程、景观工程、交通工程、建筑门窗检测、管网内窥试验(两次)、防雷专项检测、消防专项检测、幕墙检测等项目按国家及地方相关建设工程检测规范要求需检测的其他内容。
2.4.3变形监测等所有施工图所示涉及到的全部检测、监测内容。
2.5 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完为止,本项目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无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类别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制品检测,并具有省级(含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MA认证合格证书。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区凤集路23号E栋 | 地址: | **市**区两路口**线大厦A座33-1 |
联系人: | 马老师 | 联系人: | 李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1998-8000 | 联系电话: | 023-****9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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