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中康(承福)输变电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179428T | 建设单位法人:汤寿泉 |
游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 |
**市**区深南东路4020号电力调度通信大楼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10kV中康(承福)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经度:114.05294 纬度: 22.57919 | ****机关:****委员会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1-06-17 |
深环批〔2011〕1007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364 |
3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179428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勘察院 |
914********978055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1MA5AUCEHX1 | 竣工时间:2023-02-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3-08-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3-08-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3Or9xr1dBdk5DFDC1lCC_VILYqn%2B4uLxFyHc6bmEYjTUXvRyjY50ILjNKl_hbv9e?encrypt=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变电站工程 ****电站一座,主变规模2×63MVA。2、线路工程 **线路路径长度约4×2km,其中架空路径长度约4×0.8km(架空线路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电缆路径长度为4×1.2km。 | 实际建设情况:1、变电站工程 ****电站一座,主变规模 2×63MVA。 2、线路工程 **线路路径长度1.316km,其中架空路径长度0.636km(架空线路均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电缆路径长度为0.68km;具体为: (1)110千伏梅林至中康(承福)线路工程:**双回路架空线路长2×0.418km,**双回路电缆线路长2×0.67km(其中0.65km与110千伏上步至中康(承福)线路工程四回路建设)。 (2)110千伏上步至中康(承福)线路工程:**双回路架空线路长2×0.218km,**双回路电缆线路长2×0.66km(其中0.65km与110千伏梅林至中康(承福)线路工程四回路建设)。 |
本工程**线路较环评阶段线路路径总长度减少0.684km; (1)其中架空线路较环评阶段减少0.164km,线路验收阶段线路路径与环评阶段线路路径一致,变化的主要原因为环评阶段对该线路单回线路只按同塔四回描述及计算,导致验收阶段较环评阶段线路路径减少,并增加双回架空线路。 (2)电缆线路较环评阶段减少0.52km,主要原因为电缆线路因周边规划等原因路径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 生态影响:(1****施工队伍的教育和监管,落实周围植被的保护措施。(2)建设施工中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水土流失措施,防止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3)工程完工后要尽快回填土,并压实进行复绿,弃土弃渣应尽快按指定地点填埋,不得乱堆乱放,避免破坏植被,减少水土流失。 噪声:(1)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音的施工机械设备。线路施工场地远离居民区,禁止夜间施工。(2)*中午(12:00—14:00)和夜间(23:00—7:00),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禁止施工作业。 大气:减少各类建筑材料的露天堆放,施工作业面定期洒水增湿作业。 废水:利用周围建筑既有的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 固废:(1)建筑垃圾交由当地环****政府指定填埋场处理。(2)生活垃圾收集到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 生态影响:建设施工结束后,须采取恢复植被及其他措施,恢复或重建良性自然生态系统。 噪声:环境噪声满足(GB3096-2008)及 (GB 12348-2008)相应标准值要求。 废水:*经营期排放废水执行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生活废水须经过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固废:(1)生活垃圾收集到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2)经营中产生的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有关合同须报我委备案。(3)变压器事故废油统一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相应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电磁:(1)电磁辐射须达到《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中工频电场强度限值4000V/m(推荐值)和工频感应强度限值0.1mT(推荐值)的要求,不对公众产生不良影响。 (2)须对产生电磁辐射的设备(包括变压器、断路器、电流电压互感器)进行屏蔽,降低辐射影响;****电站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电站内。输变电线路的选线应避开环境敏感区,确保环境电磁辐射和无线电干扰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一、施工期 生态影响:(1)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和环保教育,合理规划施工路线,严禁施工人员随意践踏植被等措施。(2)建设施工中施工单位已采取有效的防治水土流失措施,防止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3)建设过程落实周围植被的保护措施。线路施工完毕,已对临时占地损坏的植被进行恢复;变电站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了施工痕迹,弃方外运至**市**区平龙路与平大路交叉口东南380米合法弃土点。 噪声:(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规划施工场地的基础上,采取禁止夜间施工、避开环境保护目标处设置作用点、避免同一时间集中使用高噪声设备等措施。(2)本工程建设过程中禁止夜间施工,建设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 2011标准,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扰民情况。 大气: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了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对于裸露施工面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密闭、包扎、覆盖,避免了沿途漏撒,控制扬尘污染。 废水:施工期的施工人员有生活污水产生,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临时生活区。施工时各施工人员较少,每晚都集中居住在市区,生活废水排放量很少,采用当地已有的化粪池等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下水系统。 固废: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妥善堆放,多余的土方量均由施工单位进行合理合法处置;本项目施工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别堆放,并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理处置。 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 生态影响:本项目占地面积较小。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开挖处进行人工硬化,根据现场勘查,本工程占地已恢复。线路沿途已恢复,已无施工痕迹。 噪声:根据监测结果,变电站四周边界及周边敏感目标噪声监测结果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废水:****电站****电站,运行期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 固废:(1****电站****电站,运行期无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产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2)变电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旧蓄电池由建设单位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3)本工程变压器采用无油变压器,运行过程中无废变压器油产生,变电站内不设事故油池。 电磁:(1)由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点的电场强度远小于4000V/m,磁感应强度远小于100μT标准限值。(2****电站采用全户内布置方式,检测结果满足电场强度不大于4000V/m,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标准限值;根据现场勘查及查阅相关资料,输电线路建设不涉及环境敏感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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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设备 | 变电站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本项目选用了低噪声主变压器 | 根据监测结果,变电站四周边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施工期:(1)建筑垃圾交由当地环****政府指定填埋场处理。(2)生活垃圾收集到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1)生活垃圾收集到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2)经营中产生的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有关合同须报我委备案。(3)变压器事故废油统一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相应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 施工期: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妥善堆放,多余的土方量均由施工单位进行合理合法处置;本项目施工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别堆放,并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理处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1****电站****电站,运行期无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产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2)变电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旧蓄电池由建设单位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3)本工程变压器采用无油变压器,运行过程中无废变压器油产生,变电站内不设事故油池。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建设施工结束后,须采取恢复植被及其他措施,恢复或重建良性自然生态系统。 | 本项目占地面积较小。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开挖处进行人工硬化,根据现场勘查,本工程占地已恢复。线路沿途已恢复,已无施工痕迹。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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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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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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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1****施工队伍的教育和监管,落实周围植被的保护措施。(2)建设施工中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水土流失措施,防止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3)工程完工后要尽快回填土,并压实进行复绿,弃土弃渣应尽快按指定地点填埋,不得乱堆乱放,避免破坏植被,减少水土流失。(4)建设施工结束后,须采取恢复植被及其他措施,恢复或重建良性自然生态系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和环保教育,合理规划施工路线,严禁施工人员随意践踏植被等措施。(2)建设施工中施工单位已采取有效的防治水土流失措施,防止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3)建设过程落实周围植被的保护措施。线路施工完毕,已对临时占地损坏的植被进行恢复;变电站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了施工痕迹,弃方外运至**市**区平龙路与平大路交叉口东南380米合法弃土点。(4)本项目占地面积较小。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开挖处进行人工硬化,根据现场勘查,本工程占地已恢复。线路沿途已恢复,已无施工痕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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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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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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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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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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