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4-011)
项目名称: 琊川、**、**人民法庭办公用房进行维修和将安检室进行外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1566.99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工 期: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采购主要内容:
**县琊川、**、**人民法庭办公用房进行维修和将安检室进行外移等(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银行近一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2024年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
⑥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成交后,如经核查承诺内容不属实,取消成交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对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工程项目为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3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5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在****(地址:**市**区**大道蔷薇国际7期X4栋8楼820),持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资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人民币 800.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6日15时00分,地点为 ****(**市**区**大道蔷薇国际7期X4栋8楼820)。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
地 址: **县
联系人: 冉主任
电 话: 0851-****2076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大道蔷薇国际7期X4栋8楼820
联系人:刘剑飞 135****9001、张明秀183****6294
监督部门:****管理局
监督联系电话:0851-****8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