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湾沚区陶辛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基地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大道顺江段77号2栋6楼
成交金额:费率:2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市湾沚区陶辛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基地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审
服务范围:负责**市湾沚区陶辛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基地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审),并出具审计报告。
服务要求:满足业主要求。
服务时间:15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执行中国****协会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蒋骅、钱利霞、李光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按磋商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1)****示范区(JLH1202-C03、C05、C06地块)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2****压缩机厂家属院片区改造安置小区(一期)项目全过程咨询管理;(3)**高新区绿色能源产业建设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4)**边****园区农特产品进出口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湾沚区世茂大厦1407室,联系电话182****1098。
5、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湾****政府
联系方式:汪主任 177****2185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湾沚区世茂大厦1407室
联系方式:182****1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工
电 话:182****1098
采购人:****
代理机构:****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