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市**区****公司地块环境整理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原**市**区****公司地块环境整理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原**市**区****公司地块环境整理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市**区
2、建设规模:原**市**区****公司地块拟作为为商业用地和公园绿地。地块土壤中苯超过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氨氮、苯、氯苯、硒、砷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等特征污染因子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限值。
根据《原**市**区****公司污染地块修复技术方案》,根据风险不可接受污染物计算的修复目标值,修复体量约为18493m3,约35322吨,风险管控面积约为12992m2,周长约为508米,对地块内填埋固废进行处置,处置重量约为1700吨。施工合同估算金额约1650万元。
3、招标范围:原**市**区****公司地块环境整理项目监理包括且不限于如下服务内容:
(1)环境监理:根据相关导则及规范要求,依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在原**市**区****公司地块环境整理项目施工期间开展环境监理相关工作,确保环境整理项目施工期间不产生二次污染且各项环境监测指标均符合相关导则规范要求等。
(2)工程监理:
①施工准备阶段: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参加修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交底会议,审核修复施工单位及人员资质,编制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实施细则、召开环境监理交底会。
②施工阶段:环境监理措施修复施工期间,安排专人驻场巡视、旁站、监督、检查,并记录每天工作,每月上报环境监理月报;针对施工阶段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及二次污染问题,监督污染物排放并开展环境影响实时监测,提出相应预防解决措施,并配合做好现场协调等工作。
③验收及修复效果评估阶段:参与项目竣工验收、修复效果监理评估,编写环境监理总结报告,并配合通过省级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效果评估、评审、并最终通过验收。
包含土壤处理设计(或方案编制)、实施、验收过程中应当由环境监理参与的各阶段工作内容。
4、监理服务期: 施工工期暂定18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通过专家组验收并取得环保行政部门的备案同意意见、有关书面及电子文件资料归档完备、质保期结束,所有与地块修复项目有关的各项监理工作全部完成时止。
5、监理合同估算价:32.03万元
6、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监理合同估算额 |
JSJY111********55001001 | 原**市**区****公司地块环境整理项目监理服务 | 32.03万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投标人在**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两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7、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4 年 09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8、 本次招标 不允许 组建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注:有效时间范围指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的时间):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三)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招标人将前款第三项作为资格审查条件的,应当在招标公告中公布违约单位名单及其违约行为。
10、评****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7日18时00分止(承包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获取网址: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磊华**专区https://lhsq.****.cn/
4.3获取方法: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7日18时0分止,使用CA锁,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磊华**专区https://lhsq.****.cn/,可按以下步骤获取招标文件:
4.3.1 CA锁办理方法:****中心(CFCA)CA锁
(http://112.****.37:9890/bszn/020009/****0217/4ed9148d-dc65-4624-ac31-f98a63015a59.html)或**市公共**(建设工程)国信CA
(http://112.****.37:9890/bszn/020009/****0712/f4b8c3d0-8c2d-4a9a-9fd8-813d9c2e2dcc.html)。
4.3.2投标人注册步骤:CA锁办理完成后,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磊华**专区https://lhsq.****.cn/?注册电子交易平台用户网上注册立即注册上传营业执照等系统所需材料,并完成投标人注册。
4.3.3驱动安装步骤:投标人注册后,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磊华**专区https://lhsq.****.cn/?投标人登录CA登录请选择CA类型**CA驱动下载新点驱动(**省互联互通版)下载安装。
4.3.4下载招标文件:驱动安装完毕后,使用CA锁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磊华**专区https://lhsq.****.cn/选择“**CA”主平台选择磊华**专区选择对应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3.5投标文件制作费用**台服务费:人民币550元/家/次,以上费用售后概不退还。
4.3.6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踏勘现场以及递交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6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磊华**专区以及********公司网站(www.****.com)同步发布。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系地址:**省**市**幸福西大街
联 系 人:朱剑峰
联系电话:151****7706
招标代理:****
联系地址:**市**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大厦21楼)
联 系 人:张媛媛
联系电话:151****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