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铸智能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压铸智能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西南街道文****生态环境局**分局1号楼103室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920 传 真:0757-****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压铸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市****工业园区南边C区3号之二 |
环评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20463.67m2,建筑面积35637.14m2。项目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配件、通信和光伏新能源配件类产品生产,年产新能源汽车配件类产品22万台、通讯和光伏新能源配件类产品22万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预处理后的生活****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项目熔化废气(燃烧废气、工艺粉尘)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压铸、脱模废气收集后静电净化+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抛丸粉尘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DA003)引至生产厂房楼顶高空排放;喷粉粉尘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DA004)引至生产厂房楼顶高空排放;固化废气收集后通过排气筒(DA005)引至生产厂房楼顶高空排放;固化炉燃烧废气通过通过排气筒(DA006)引至生产厂房楼顶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DA006)引至综合楼楼顶高空排放。 (三)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四)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具备资格和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相关部门分类处理。 |
2024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