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大榄河及支毛涌综合整治工程(里水支毛涌清淤)监理澄清文件
**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大榄河及支毛涌综合整治工程(里水支毛涌清淤)监理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4-10-23 10:43
90天 |
其他 |
5,000元 人民币 |
298,044元 人民币 |
水利监理-综合评估法 |
1.招标项目名称:**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大榄河及支毛涌综合整治工程(里水支毛涌清淤) 2.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7.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完成过至少 1 项单项合同**费 590 万元(或以上)或监理费23 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以验收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单位工程或竣(完)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若同一项目有多份验收报告的,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工程造价金额以验收证明材料或合同协议书为准,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1、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以项目验收材料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费 590 万元(或以上)或监理费 23 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最高得 2 分。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单位工程或竣(完)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若同一项目有多份验收报告的,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工程造价金额以验收证明材料或合同协议书为准,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3 分)量化指标从以下选项中选择: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以项目合同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承接过单项合同**费 590 万元(或以上)或监理费 23 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最高得 2 分。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协议书、工程造价金额以验收证明材料或合同协议书为准,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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