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运东区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及配套送出线路工程(第一分册)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916755P | 建设单位法人:李锐 |
何一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市**区天**二路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恒运**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及配套送出线路工程(第一分册)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经度: 纬度: | ****机关:**市黄****管理局****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3-11 |
穗开审批环评〔2022〕5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463 |
28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916755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勘察院 |
914********978055B | 验收监测单位:****勘察院 |
914********978055B | 竣工时间:2024-07-20 |
2024-07-20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09-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dzj.****.cn/gdshgydzjfshjjczx/tzgg/content/mpost_****352.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220kV木棠丙丁线接通至棠下侧线路工程 **220kV木棠丙丁线接通至棠下侧双回架空线路工程,线路长约0.25km,拆除220kV增棠甲乙线#68 ~ #70塔段架空线路长0.3km,拆除#69塔。 2、220kV恒运**燃气热电送岀线路 1) 220kV****电厂至沦头线路 220kV****电厂至沦头线路为电缆-架空混合线路。**电缆路径长约1×0.825km,**架空线路单线长度约0.32km。最终形成220kV恒运**气电至沦头1回线路。 2) 220kV****电厂至碧山线路 220kV****电厂至碧山线路为电缆-架空混合线路。**电缆路径长约1×0.825km,**架空线路单线长度约0.64km。 同时,拆除现状黄碧甲乙线#28~#30塔段双回同塔架空线路长约0.64km,拆除原黄碧甲乙线 #28-2、#29塔共2基,形成220kV恒运**气电至碧山1回架空线路。 重新架设黄碧甲乙线#28-N2塔段导线长约0.33km,导线采用2xJL/LB20A-300/25型铝包钢绞线。 3、220kV恒运D电厂至沦头站、碧山站线路 **220kV恒运D电厂至沦头站、碧山站单回架空线路工程,线路长约0.28km,导线采用2×JL/LB20A-630/45型钢芯铝绞线; 4、220kV黄碧甲乙线增容改造工程 更换220kV黄碧甲乙线#30-#38段、#42-1-N1、N7-#51段导线为耐热导线2×JNRLH60/LB1A-300/40,更换双回同塔线路单线长约2.6km; 5、220kV增棠甲乙线改接至碧山站 **220kV增棠甲乙线改增碧双回电线路路径长约2×7.95km。 6、配套220kV碧山站扩建间隔工程 1)调整并增加岀线间隔,增加220kV岀线间隔7个,增加后共13个岀线间隔; 2****电厂的2个架空岀线间隔改造为电缆岀线间隔,且将这2个间隔改接至**站。 | 实际建设情况:1、220kV恒运**燃气热电送岀线路 (1)220kV****电厂****电厂线路 220kV****电厂****电厂线路为电缆-架空混合线路。**单回电缆路径长约1×0.834km,**单回架空线路单线长度约0.363km,架空线路路径为(**电缆终端场A0-**A1塔-**A2塔-**A3塔-**N2塔)。 (2)220kV****电厂至碧山线路 220kV****电厂至碧山线路为电缆-架空混合线路。**单回电缆路径长约1×0.811km,**单回架空线路单线长度约0.611km,架空线路路径为(**电缆终端场A0-**A1塔-**A2塔-**A3塔-**A4塔-黄碧甲线#30塔)。 拆除原有黄碧甲线#28~#30塔(橄碧线#40~#42塔)段双回同塔架空线路,拆除原黄碧甲线#28-2、#29塔共2基。 **黄碧甲#28~#30塔段双回同塔架空线路挂单回(路径为黄碧甲#28~黄碧甲#28-1~N2~A4~黄碧甲#30),单线长为0.583km,其中黄碧甲#28-N2塔段导线采用2×JL/LB20A300/40铝包钢芯铝绞线,N2塔-黄碧甲#30塔导线采用2×JL/LB20A-630/45铝包钢芯铝绞线。 2、220kV黄碧甲乙线增容改造工程 (1)更换黄碧甲线#30(橄碧线#42)-#38(橄碧线#50)段双回导线,单线长度1.854km,导线型号为2×JNRLH60/LB1AJ-300/25铝包钢芯耐热铝合金线,**N3塔。 (2)更换黄碧甲线#43(橄碧线#55)-#44(橄碧线#56)段双回导线,单线长度0.478km,导线型号为2×JNRLH60/LB1AJ-300/25铝包钢芯耐热铝合金线。 (3)更换黄碧甲线#50(橄碧线#62)-黄碧甲线#51(橄碧线#63)段双回导线,单线长度0.268km,导线型号为2×JNRLH60/LB1A-400/35铝包钢芯耐热铝合金线。 |
受政府出资建设的规划4号路电力隧道、220千伏科城至碧山站电力隧道以及**区科学城(广深高速以南、丰乐北路以西)地块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建设进度滞后影响,导致恒运**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及配套送出线路工程无法按照可研批复建设规模建设并按期投产。 为满足恒运**燃气热电联产项目投产送电要求,**局基建部组织召开恒运**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及配套送出线路工程协调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关于恒运**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及配套送出线路工程协调会议纪要》(基纪[2022]44号),建议将恒运**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及配套送出线路工程分为三个分册立项、实施。 第一分册:包含恒运**燃气热电联产项目送出线路(电缆及架空)及黄碧甲乙线增容改造,****电厂9月份调试送电及后续机组上网要求。 第二分册:包含碧山站改造,考虑将原橄榄输变电工程中220千伏橄榄至碧山线路及碧山间隔改造纳入此分册。 第三分册:包含科翔路隧道、木棠丙丁跳通增棠甲乙、恒运D厂改接及增棠甲乙线改接至碧山等内容。****政府综合管廊进度不可控,****政府综合管廊基本可控后再实施。 因此,本工程220kV出线方案变更为“****电厂9月份调试送电及后续机组上网要求”而建设“恒运**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及配套送出线路工程(第一分册)”。恒运**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及配套送出线路工程(第二分册)及恒运**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及配套送出线路工程(第三分册)后续实施,最终按原****《关于**220千伏恒运**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及配套送出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广供电规[2021]146号)完成实施。 220kV****电厂****电厂线路工程由于实际建设中,电厂升压站电缆出线位置、A0电缆终端场较环评阶段发生变化,导致电缆线路路径发生变化,由于****电厂导致路径发生偏移,长度增加,经过比对,线路横向偏移不超过500m。环评阶段**线路路径长度为0.825km+0.32km=1.145km,验收阶段输电线路路径长度为0.834+0.363=1.197km,线路长度增加0.052km,输电线路路径长度增加未超过原路径长度的30%。 220kV****电厂至碧山线路工****电厂升压站电缆出线位置较环评阶段发生变化,以及A0电缆终端场与其他**塔基位置发生变化,导致220kV****电厂至碧山线路路径发生偏移、长度减少,经过比对,线路横向偏移不超过500m; 拆除线路与#28-2、#29塔工程较环评阶段无变化;由于重新架设黄碧甲#28~#30塔段线,导致线路长度增加。 220kV****电厂至碧山线路工程环评阶段**线路路径长度为0.825km+0.64km+0.33km=1.795km,验收阶段输电线路路径长度为0.811+0.611+0.583=2.005km,线路长度增加0.21km,验收阶段输电线路路径长度增加未超过原路径长度的30%。 220kV黄碧甲乙线增容改造工程更换导线路径与长度不变,更换导线型号较环评阶段有变化。 综上所述,本工程实际建设线路路径、长度较环评时有所变动,但不属于《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办辐射〔2016〕84号)中“输变电建设项目发生清单中一项或一项以上,且可能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加重的”情形,可按照实际建设规模进行竣工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电力输送 | 实际建设情况:电力输送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期剥离表土应注意妥善堆放,后期用于周边生态复绿。 ①合理组织施工作业,依法限制夜间施工;②减少高噪声设备集中施工,施工设备合理布置;③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或采取带隔声、消声设备的机械,控制设备噪声源强;④应尽早建立施工围挡等遮挡措施,减少施工噪声的影响;⑤施工车辆进出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 应按照《**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严格落实“6个100%”扬尘控制措施,对施工场地采取围蔽作业,****车行道路定期酒水,施工物料采取密封运输,出场车辆需经过冲洗,裸土、物料堆场应覆盖最大限度减缓扬尘污染影响。 及时清运和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做好施工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处理处置。 ①物料、车辆清洗废水、建筑结构养护废水集中收集,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②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要尽量远离地表水体,并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施工临时道路要尽量利用已有道路;③施工中临时堆土点应远离地表水体,并对堆土进行拦挡和苫盖;④尽可能采用商品混凝土,如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应对砂、石料冲洗废水进行处置和循环使用,严禁排入河流影响受纳水体的水质;⑤合理安排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内容,避免雨季施工。⑥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调试期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与环评批复中要求的环保措施,工程各项环保设施运行良好,取得了较好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效果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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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对施工临时道路,土方采取遮蔽措施,预防水土流失及扬尘,妥善解决路基路面的排水问题,减少冲刷 | 施工时严格控制占地,减少植被破坏。施工期设置了围挡措施,没有对土壤及水体造成明显污染。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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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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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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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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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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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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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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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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