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4-11-04 09:30
预展地点:****酒店内
预展时间:2024-10-23---2024-11-3
我公司依法定于2024年11月4日上午9:30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卖平台(https://paimai.****.cn)举办网络拍卖会。
公开拍卖:
存放在**自治区**市****酒店内国有资产,包含低值易耗品(酒杯、盘子、砂锅等189项)、固定资产(50寸电视、冰箱、护眼灯、净水器等191项),整体打包拍卖,起拍价:4,388,130.00元,保证金:800,000.00元(详见:呼建信评报字[2024]第4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注:1、拍卖的标的展示地点:**自治区**市****酒店,展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日下午5:00时。
2、报名截止日期至2024年11月3日下午5:00时,报名需交纳300.00元报名资料费(报名成功后不予退还)。
3、竞买人应在2024年11月3日下午5:00时前将****公司指定账户(户名:****; 开户行:****银行**汇海支行营业室; 账号:051********006688),并于2024年11月3日下午5:00时前凭竞买保证金凭****公司联系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未成交的,将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
4、资产清单仅供参考,标的以现场看样为准,仅限清单范围,因标的的特殊性,移交数量与展示数量不一致时,以移交时现场为准,不调整成交价和佣金。
5、移交拍卖标的时,买受人需自提,提货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提货时买受人应遵循委托人的规定及要求,买受人当场验收拍卖成交标的物,提货时需自带运输工具及自付装载费用,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买受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相应要求做好运输工作,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买受人提货时,其所发生的一切搬运、装车、运输等费用、风险及全程的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如国家相关部门对成交货物有规定和要求的,买受人应当符合其相应规定和要求。买受人必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走全部标的;逾期未提取标的物,买受人需同仓储企业签订仓储协议,支付相关仓储运输、保管费用,并由仓储企业重新变更仓储地点,委托人不再承担相关责任及风险,超期产生的仓储费及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若买受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取标的物,且未与仓储企业签订仓储协议并支付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成交合同,并保留对买受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6、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负责按标的物现状为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文件、协助买受人进行现场查验等。
7、参加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国法律规定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竞买人须在中拍平台实名注册。
8、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持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联系看样并提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136****6752 0475-****969
公司地址:**自治区通****开发区青**大街(北岸华庭小区 B2#楼301号)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3日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