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管好集体资产,增加集体积累,加大社会事业的投入,经场部研究决****林场部分林地对社会公开现状发包其承包经营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地点:此次招标****林场果林**。
二、标的面积、承包期、四址范围及有关要求:
本次实发包的林地面积54.8亩,计分为两个标段:
1、第一标段实发面积17.2亩,****林场果林**,四址范围:**姜旭升承包地西侧路西,****管所水杉林界址北,西至刘恒明承包地界址东,北至果林路界沟南。
2、第二标段实发面积37.6亩,****林场果林**,四址范围:**原梁垛河涵出入道,****管所水杉林界址,西至姜旭升承包地路东,北至果林路界沟。
以**地承包期限为10年,承包期自招标后三天起算。
三、报名的有关要求:
凡有承租能力的18周岁以上的社会公民都可报名,报名时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报名人要签字。同时在报名期限内先缴纳诚信投标履约保证金(第一标段缴纳35000元,第二标段缴纳70000元)和绿化保证金(第一标段缴纳2000元,第二标段缴纳2000元)(缴纳账户:**市****林场有限公司,开户行:****银行弶港支行,账号320********010****4758,不接受现金),后凭已缴纳的诚信投标履约保证金在报名期限内履行报名手续。开标时凭已缴的诚信投标履约保证金凭证、绿化保证金凭证、报名手续入场参与投标,手续不全的作弃权处理。如只有一人报名,可实行公开议标。
四、交款方式及有关要求:中标者须在宣布中标后三天内和招标方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交清发包期限内承包金,交款方式为十年一次性交清。如不及时缴纳的,发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中标方所缴纳的保证金招标方不予退还,无偿归招标方所有,并视为中标方放弃中标的所有权利,解除本合同后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中标方承担,该林地由发包方另行处置,林地上的资产全部归发包方无偿所有,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阻拦。未中标人所交保证金待招标结束后无息退还。该林地如有国家政策性补助则由招标方享有。
五、本次发包的标的为林地。中标方须在2025年4月30日前将以**地按林业部门规定的以下要求栽植绿化树木到位,绿化保证金待中标方按要求栽植林业规定的树种【具体树种、规格:水杉、无絮意杨、落羽杉、**杉、榉树、银杏等乔木树种,米径2cm以上,并不得截杆。株行距不得大于5m×6m,套种的其他苗木规格、高度和数量不得大于主体乔木树种】并通过有关林业部门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中标方。如中标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2025年4月30日)不能将树种栽植到位,则招标方可单方面依法解除合同,收回发包给中标方的林地,招标方可自行处置,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中标方已缴纳承包林地的承包金招标方不予退还,无偿归招标方所有,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由中标方自负。
六、现场踏勘:竞标人可自行进入发包林地现场进行踏勘,进一步了解林地现状,但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费用。竞标人在竞标时应充分考虑林地**、现状及市场风险等各种因素。一旦报名即表示报名者完全了解、接受、认可发包资产的所有相关情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含安全),投标人中标后即视为发包方已将发包的林地移交给中标者(按要求签订合同、缴清承包款后),中标者自行解决该地块所有矛盾问题的处置(包括界址、清障、相邻方树木造成的遮阴等),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问题向招标方提出任何要求。现场踏勘联系人:沈先生 189****1069。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10月29日上午11时止(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报名地点:****办公室。
开标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联 系 人:何女士 158****911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