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验收项目主要内容:
****为满足群众日益****医院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在**的综合楼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和普通放射诊断项目,本次验收仅验收部分普通放射诊断项目,即:
①在医院综合楼1段2层建设1间碎石定位机房,新增使用1台体外碎石机;
②在医院综合楼1段3层建设1间CBCT机房,新增使用1台口腔CBCT机;
③在医院综合楼2段1层建设2间CT机房、1间DR机房、1间乳腺机房、1间骨密度机房和1间胃肠机房,分别新增使用2台CT机、1台DR机、1台乳腺机、1台骨密度仪和1台胃肠机;
④在医院综合楼2段4层建设4间防辐射手术室(OR8、OR9、OR18),新增使用1台移动C臂机,在上述3间手术室任意一间使用;
⑤在医院综合楼3段1层建设1间DR机房,新增使用1台DR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针对该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组织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编制了《******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邀请相关单位的人员召开了验收会议,形成了验收意见,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验收监测报告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项目名称:****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等(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20日
公示期自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24.****.23~2024.****.20),公示期间,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者,用书面形式向****反映。反映情况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如无异议,则按规定予以肯定。
联系人:魏先生,联系方式:151****0223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