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重要点位7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赤东项目区)
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一、招标概况
**县重要点位7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赤东项目区)工程于2024年10月11日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0月22日在****开标室开标,并于2024年10月22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 名称 | **** | ******公司 | ******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654200.00 | 643212.22 | 654998.26 |
质量目标 (如有) | 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 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 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
工期(日历天) | 60 | 60 | 60 |
投标人资质证书(如有)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证书编号:D****39805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证书编号:D****12345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证书编号:D****23107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 【2019】029257 | (鄂)JZ安许证字 【2018】****425 | (鄂)JZ安许证字 【2016】015068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如有) | 施辉、二级建造师、市政专业、鄂242****23784 | 杨凯、二级建造师、市政专业、鄂242****97201 | 陈涛、二级建造师、市政专业、鄂242****19710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7日17时(**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36****2126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13-****798
监督部门: ****改革局
联系电话: 0713--****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