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大数据平台技术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
****对2024年**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大数据平台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共建共享大数据平台的使用权和使用该平台进行共建共享工作时的技术服务,平台基本功能的调整,升级工作。
平台将基础电****联通****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的存量基础设施**信息纳入统一的**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实现**市已建电信基础设施**可查、可管。平台建成后将具备**数据存储、统计、管理、分析与可视化等功能,为推进共****政府决策提供强大的底层数据支撑。平台总体包括数据上报、**管理、GIS 地图管理、流程管理、数据统计与分析、配置管理、用户权限管理、日志管理、数据大屏等多个功能模块。
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2.供应商名称:****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本项目技术服务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双千兆”网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联通信(2023)59号),加强数字化保障能力,提高**地区共建共享管理水平及实际实施效果。****管理局于2023年9月组织**各基****公司试用由****开发的“**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大数据平台”,并于2024年7月1日决定正式启用该平台,****公司牵头对接信通院,做好需求对接、平台功能完善、使用维护协议谈判等工作,各基****公司做好使用维护协议签订等工作;另外,本次采购属于联合建设确定供应商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符合《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v1.0)》中第一章第四条中“(六)涉及**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七)经论证仅有一家供应商可供选择的情形。”综上所述本项目技术服务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管理局于2023年9月组织**各基****公司试用由****开发的“**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大数据平台”,并于2024年7月1日决定正式启用该平台,****公司牵头对接信通院,做好需求对接、平台功能完善、使用维护协议谈判等工作,各基****公司做好使用维护协议签订等工作。根据单一来源论证报告,本项目需与上述供应商进行谈判。
4.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单一来****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n/)上发布。
5.公示期限:
自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8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西****门南大街6号
联系人:范光远
电话:153****2969
电子邮件:****@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