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及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心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及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代理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心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及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65万元
最高限价:36.65万元
采购需求:****中心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及招标代理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招标资料移交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政府采购项目。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公司、不含具备****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总局网站、****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17点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布时间内至****报名(联系电话:0559-****790),报名资料: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到招标代理处现场报名。为确保能及时方便的联系到供应商,请供应商在报名资料中填写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供应商而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请随时关注答疑澄清。供应商未按规定从其它途径获取磋商文件的,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碧阳镇天方茶城7号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4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碧阳镇天方茶城7号楼)
六、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标段
4.项目地点:**市**
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
6.磋商注意事项:本项目磋商过程将采用电话方式进行,若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磋商过程从简。磋商结束后由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代理邮箱(邮箱:****@qq.com)提交最后承诺报价。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59-****275)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直街50号
联系方式:0559-****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碧阳镇天方茶城7号楼
联系方式:0559-****7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工
电 话:0559-****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