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主城区生态廊道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主**生态廊道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主**生态廊道工程已由宁****改革局以项目代码****备案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设计限额30981.1063万元(最终以经相关单位审核或调整后的概算为准);建设规模:项目包含了茗山公园内部的建筑装饰工程、景观跨线桥、架空栈道(钢结构)工程、景观硬景及配套、景观绿化工程以及其他配套建设,总用地面积约26.84万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主**北部,工程建设区域位于茗山公园。项目**机场高架路,西至汇诚南路,南至山水**北侧,北至山头朱村西侧。
2.2本次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内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的现场配合服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不含由供水、供电等专业部门实施的附属配套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服务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控制价:****18676元。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05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所有设计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核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5安全目标:合格。
2.2本次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内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的现场配合服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不含由供水、供电等专业部门实施的附属配套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服务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控制价:****18676元。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05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所有设计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核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5安全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主**生态廊道工程工程总承包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承担施工任务;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拟派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拟派施工负责人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的应提供);
3.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7、8、9月份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3.9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不可相互兼任。
(三)其他:
3.10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同时具备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承担施工任务;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拟派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拟派施工负责人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的应提供);
3.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7、8、9月份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3.9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不可相互兼任。
(三)其他:
3.10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16时00分】(**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中**路518号金城大厦B座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574-****007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岳林街道**路136****中心(润合大厦)7楼
联系人:邬女士、吕女士、陈先生、周女士
联系电话:0574-****3198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市**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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