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单位及竞赛官员: 2024年“****杯”女子甲组U17比赛定于2024年11月1日至9****总局****基地(****)举行。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现将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一)报到时间:2024年10月30日18:00前。 (二)比赛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9日。 (三)离会时间:2024年11月10日12:00前。 (四)比赛地点:**省**市**区文体路5号,****总局****基地(****)。 二、资格审查 定于10月30日19:30开始资格审查(参赛球队审查顺序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参赛球队领队带好以下材料: (一)《报名表》原件; (二)《参赛承诺书》原件; (三)参赛球员身份证原件; (四)参****学校队伍提供学籍证明); (五)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包括守门员服装); (六)教练员执教执照; (七)参赛球员体检报告及有效意外伤害保险。 三、联席会议 定于10月30日20:30召开联席会议暨抽签仪式(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参赛球队领队、主教练、队医务必准时参加。 四、竞赛办法 所有参赛球队分为A/B两组,****小组单循环比赛,各小组按照竞赛规程排名。第二阶段进行交叉排位赛。 五、经费 (一)赛区负责接待各球队报到人员不超过29人(其中球员不超过24人,球队官员不超过5人,翻译除外),报到人员应在正式报名名单中。 参赛球队如有超编人员,须提前与赛区联系,赛区将视情况确定超编人员能否前往赛区。 参赛球队正编人员费用标准为260元/人/天;超编人员费用标准为350元/人/天。 (二)各参赛队报到前或报到时一次性将食宿费用交清,食宿天数按9整天计算。若参赛队伍未按时交纳费用,赛区将不予以安排入住及参赛等事宜。赛程未全部结束时提前离会,剩余费用不退回。 (三)参赛球队抵达**后的接送站费用自理,球队可根据情况选择是否由赛区协助安排,并在《行程回执单》(附件)中说明。请于10月25日18:00前将《行程回执单》发送至赛区邮箱****@sina.com。 大客车单程接/送站费用见下表: (四)各参赛队参赛期间的医疗费用自理。比赛期间赛区提供的医务工作仅限于赛场医疗急救,且不包含医疗服务。 (五)各队报到时需要交纳客房押金2000元(刷卡或现金,不支持微信)作为客房入住抵押金。如房间内设施物品有损坏、污损、丢失的,须在入住后1小时内联系客房服务员,超过1小时后出现的上述问题均由住宿人员照价赔偿。退房前房间无物品损坏、污损或丢失,押金将无息退还。 客房押金单独收取,不抵扣食宿费。 (六)竞赛官员食宿费、交通费等参照中国足协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七)费用交纳指引 1.****银行转账、刷卡、现金、微信4种方式。 2.银行转账信息: 食宿费收款账户: 名称:****总局****基地(****) 纳税人识别号:121********468562L 开户行:****开发区支行 行号:104****00037 账号:100****62718 接送站车辆费用收款账户 名称:******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0302MA099HXF3B 开户行:****银行****路支行 账号:130********800001396 六、有关事项 (一)参赛球员名单确认后不得调整。确有特殊情况需更换球员的,更换后的球员须符合参赛要求并由参赛球队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 (二)“****杯”纪律委员会负责本次比赛赛风赛纪管理,对参赛球队有关赛风赛纪事项进行监督管理。比赛全部结束前,参赛球队违反《参赛承诺书》,出现冒名顶替、踢假球、消极比赛、无故退赛或私自提前离会等违规行为,“****杯”纪律委员会将****协会严肃处理,涉事球队代表单位及领队、主教练5年内不得参加“****杯”系列赛事,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球队承担。 (三)赛会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参赛人员不得私自离开赛区。如因伤病等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外出的,须联系赛区竞赛协调员,严格执行外出审批手续。 七、其他 (一)如需邮寄物品,请统一邮寄至:**省**市**区文体路5****基地东门;收件人可备注参赛人员姓名。 (二)****超市,为避免生活用品物资不足,建议各参赛人员自行准备足量必要生活用品。 (三)各参赛队比赛录像设备、前训练用球、用水及生活用水自理。赛区仅提供比赛用球及比赛用水(2箱/队/场)。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办公室 电话:0335-****840 赛区竞赛协调员 曹宏波,电话:186****5896 赛区交通联系人 陈明亮,电话:139****7266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杯”管理委员会所有。 附件: ****基地(中国足校) 2024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