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
二、采购项目名称:********工作站新增门(急)诊诊疗信息页功能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10万元
四、采购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治疗管理,做好门(急)诊相关信息采集,根据国卫办医政发〔2024〕16号文件要求,需在现****工作站系统(****)上嵌入门(急)诊诊疗信息页;需保障相关数据信息规范可用,保障能准确统计、上报,保障患者数据安全。
五、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1.由于本次采购的门(急)诊诊疗信息页功能是在我院正在使用****工作站系统基础上进行新增,涉及功能改造、日常维护、需求调整以及故障处理等操作,以上操作将涉及到对系统源代码进行修改、添加、删除等操作,为保障全****工作站系统的安全性、兼容性、统一性、连续性、稳定性以及延续性。
2.我院正在使用****工作站系统开发商为“****”,该公司拥有该系统的知识产权及程序源代码,基于不侵犯原系统开发商知识产权的考虑,避免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法规风险。
3.我院已在前期对********工作站新增门(急)诊诊疗信息页功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挂网调研询价,至截止时间,仅收到“****”一家供应商报价,报价金额为9.4万元。
六、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工作站新增门(急)诊诊疗信息页功能采购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
报价金额:9.4万元
八、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心 毕老师 联系电话:0839-****192
监 督:院纪委 联系电话:0839-****132
地 址:**市**区苴国路490号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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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