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 | ||
项目名称 | 购买企业智能审批一体机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采购电子档案自助查询出证终端、个体智能审批一体机和企业智能审批一体机。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434.6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1、项目的特殊性 随着互联网 + 电子政务改革的不断深入,****为了提高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审批效率,以及提供便捷的档案查询出证服务,拟采购电子档案自助查询出证终端、个体智能审批一体机和企业智能审批一体机。 电子档案自助查询出证终端、个体智能审批一体机和企业智能审批一体机的功能实现需要依托于**省原工商综合业务系统。目前该系统由****(以下称 “拓普公司”)开发,拓普公司对系统的架构、功能和数据结构有深入了解,能确保这些设备与现有系统无缝对接,实现数据的实时交互和业务的紧密协同。 若选择其他供应商,可能会因不熟悉现有系统而导致设备与系统兼容性问题,无法实现无缝对接,进而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此外,重新开发和集成系统将耗费更多时间和成本。 拓普公司在企业档案影像管理系统和商事登记综合业务系统的开发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和技术实力,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审批的业务流程和需求有深刻理解,能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市场调研和分析 经过市场调研,****公司能够提供与**省原工商综合业务系统完全兼容的电子档案自助查询出证终端、个体智能审批一体机和企业智能审批一体机。 这些设备的功能必须依托于**省原工商综合业务系统,而其他供应商的产品无法满足与现有系统无缝衔接的要求,不能实现设备的核心功能,如电子档案自助查询出证终端的企业电子档案信息查询和企业信息卡(查询凭证)打印功能,个体智能审批一体机的智能审批和营业执照打印功能,企业智能审批一体机的智能审批和执照打印功能。 3、相关法律、政策及文件依据,引用的法条 ****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一、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使用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1)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满足三个方面的条件:一、项目功能定位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而非采购人的的主观要求。二、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三是因为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导致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只能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提供” 4、其它理由 ****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企业档案影****公司开发和运行维护,拓普公司对这些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有可靠保障,能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技术问题,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市场监管局信息化建设情况和业务系统有着深刻理解,在业务系统的无缝衔接、数据互通、系统融合和同步升级等方面具备天然优势,能在更短时间内实现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和开发,更好地满足**市市场监管档案管理业务的开展需要。 拓普公司充分了解**原工商一体化功能和数据结构,能实现设计层面和应用层面一体化建设,充分整合现有和新增业务**,实现数据库层面一体化建设,融合新增和扩展的业务应用,实现管理层面的一体化,且能保证原系统数据顺利导入新系统,不影响系统中的数据安全性。 在**应用软件的功能上,拓普公司能在保持原业务一体化设计、实用性优点的特性上,根据新的业务需求建设新系统,充分考虑用户原有的使用习惯,提升用户使用的便捷性与高效性。 综上所述,为了确保设备与现有系统的无缝对接,充分发挥其功能优势,提高采购效率,降低成本,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采购电子档案自助查询出证终端、个体智能审批一体机和企业智能审批一体机。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市**区**路5号院13号楼B座12层1201室 |
公示期限 | 2024-10-24 至 2024-10-31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丁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173****2710 |
采购单位名称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9989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迎宾路372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3****2710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津海建材城型材三区一排三楼63号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财政局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省**市**区迎宾路358号财税大厦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0898-****9948 |
购买企业智能审批一体机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
采购项目名称:购买企业智能审批一体机
采购内容:购买企业智能审批一体机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特针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论证,拟定单一来源采购对象为****,预算金额****000.00元。
二、预算金额:****000.00元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项目的特殊性
随着互联网 + 电子政务改革的不断深入,****为了提高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审批效率,以及提供便捷的档案查询出证服务,拟采购电子档案自助查询出证终端、个体智能审批一体机和企业智能审批一体机。
电子档案自助查询出证终端、个体智能审批一体机和企业智能审批一体机的功能实现需要依托于**省原工商综合业务系统。目前该系统由****(以下称 “拓普公司”)开发,拓普公司对系统的架构、功能和数据结构有深入了解,能确保这些设备与现有系统无缝对接,实现数据的实时交互和业务的紧密协同。
若选择其他供应商,可能会因不熟悉现有系统而导致设备与系统兼容性问题,无法实现无缝对接,进而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此外,重新开发和集成系统将耗费更多时间和成本。
拓普公司在企业档案影像管理系统和商事登记综合业务系统的开发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和技术实力,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审批的业务流程和需求有深刻理解,能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市场调研和分析
经过市场调研,****公司能够提供与**省原工商综合业务系统完全兼容的电子档案自助查询出证终端、个体智能审批一体机和企业智能审批一体机。
这些设备的功能必须依托于**省原工商综合业务系统,而其他供应商的产品无法满足与现有系统无缝衔接的要求,不能实现设备的核心功能,如电子档案自助查询出证终端的企业电子档案信息查询和企业信息卡(查询凭证)打印功能,个体智能审批一体机的智能审批和营业执照打印功能,企业智能审批一体机的智能审批和执照打印功能。
3、相关法律、政策及文件依据,引用的法条
****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一、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使用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1)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满足三个方面的条件:一、项目功能定位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而非采购人的的主观要求。二、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三是因为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导致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只能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提供”
4、其它理由
****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企业档案影****公司开发和运行维护,拓普公司对这些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有可靠保障,能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技术问题,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市场监管局信息化建设情况和业务系统有着深刻理解,在业务系统的无缝衔接、数据互通、系统融合和同步升级等方面具备天然优势,能在更短时间内实现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和开发,更好地满足**市市场监管档案管理业务的开展需要。
拓普公司充分了解**原工商一体化功能和数据结构,能实现设计层面和应用层面一体化建设,充分整合现有和新增业务**,实现数据库层面一体化建设,融合新增和扩展的业务应用,实现管理层面的一体化,且能保证原系统数据顺利导入新系统,不影响系统中的数据安全性。
在**应用软件的功能上,拓普公司能在保持原业务一体化设计、实用性优点的特性上,根据新的业务需求建设新系统,充分考虑用户原有的使用习惯,提升用户使用的便捷性与高效性。
综上所述,为了确保设备与现有系统的无缝对接,充分发挥其功能优势,提高采购效率,降低成本,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采购电子档案自助查询出证终端、个体智能审批一体机和企业智能审批一体机。
四、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
地址:**市**区**路5号院13号楼B座12层1201室
五、论证专家名单:杨**、马权、徐忠国
经审议,****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一、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使用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六、公示期限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意见。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人:****
地址:**市**区迎宾路372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9989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津海建材城型材三区一排三楼63号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173****2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