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移动护理手持终端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普通诊察器械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 10:2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省**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3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省**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 ||
预算金额 | ¥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4-****3591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外马路11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小姐0754-****3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工0754-****633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采购移动护理手持终端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移动护理手持终端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在6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交付使用2.质保期:项目质保期1年,硬件设备原厂质保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 投标人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2023年度的****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③ 投标人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 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二)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10月24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 09点3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3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外马路114号
联系方式:张小姐0754-****3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联系方式:陈工0754-****6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 0754-****3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