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活龙养心阁大药房等)服务协议的公告
关于解除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活龙养心阁大药房等)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4 10:47
全县广大参保群众,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
2024年10月22日,**活龙养心阁大药房、**省**县****公司方通药店主动提出解除医**点服务协议申请,****服务中心同意,为规范我县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经办管理,根据《**省****药店服务协议(2024年版)》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双方协商一致的,本协议解除”的有关规定,现将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1、**活龙养心阁大药房
医药机构编码:****
2、**省**县****公司方通药店
医药机构编码:P422****1047
特此公告
****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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