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金融机构拟公开处置****公司、****开发区****公司2户债权资产,现将资产处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某金融机构拥有****公司、****开发区****公司2户债权,债权总额13,770.00万元(债权截止日期:2024年7月30日,本金为8,330.00万元,利息及其他费用为5,440.00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明细如下:
****公司、****开发区****公司2户债权明细表 | ||||||||
债权基准日:2024年7月30日 |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资产所在地 | 资产种类 | 债权总额 | 债权本金 | 保证人名称 | 租赁物情况 | 抵押物及物权、股权等情况 |
1 | ****公司 | **省**市**县 | 债权 | 55,922,122.40 | 52,004,860.72 | ******公司、****集团****公司、余爱荣、**明 | 租赁物已在破产程序中处置完毕。 | 无抵押物及质押物 |
2 | ****开发区****公司 | **省**市**县 | 债权 | 81,777,796.70 | 31,296,982.61 | 齐星集团有限司、赵长水 | 租赁物已在破产程序中处置完毕。 | 抵押物已在破产程序中处置完毕。 |
合计 | 137,699,919.10 | 83,301,843.33 |
注:具体债权金额以出资凭证、合同、协议、法院判决、裁定等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二)资产亮点
1.****公司项目保证人有一定偿债能力。
2.****开发区****公司项目保证人有一定偿债能力。
(三)资产瑕疵
无。
(四)转让方式:进场交易/公开拍卖(含网络拍卖)/招标竞价/其他方式。
(五)交易对象及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六)付款条件:一次性付款。
(七)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本公告于2024年10月24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金额/享有权利最终以出资凭证、合同、协议、法院判决、裁定等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 谭先生 严先生
联系电话: 139****0080 186****1607
通讯地址:**市**区**嘴街2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830002
长城租赁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10-****5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