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东都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智能装备项目(二期充电桩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428MABWQYGJ80 | 建设单位法人:徐新红 |
徐新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九****工业园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智能装备项目(二期充电桩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29-C3829-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工业园 |
经度:116.216696 纬度: 29.32428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27 |
九都环评字〔202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28MABWQYGJ80001X |
2024-08-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0 |
80 | 运营单位名称:**** |
****0428MABWQYGJ8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428MABWQYGJ8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8MA36YA748K | 竣工时间:2024-06-03 |
2024-06-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28 |
2024-08-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23SGyNA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55000台充电桩(其中交流充电桩50000台,直流充电桩5000台)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5000台充电桩(其中交流充电桩50000台,直流充电桩5000台)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购入激光切割机、转塔式数控冲床、数控折弯机、自动压铆机、气保焊接机、前处理生产线、自动喷粉线、组装线等设备,经开料、折弯、压铆、表面前处理、喷粉、固化等工序,形成年生产直流充电桩5000套和交流充电桩50000套的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购入激光切割机、转塔式数控冲床、数控折弯机、自动压铆机、气保焊接机、前处理生产线、自动喷粉线、组装线等设备,经开料、折弯、压铆、表面前处理、喷粉、固化等工序,形成年生产直流充电桩5000套和交流充电桩50000套的能力。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水 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站预处理,采用“调节池+芬顿+中和+絮凝+气浮+接触氧化”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500t/d。 2、废气 (1)有组织 ①烘干、固化废气: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2)无组织 ①切割粉尘:自然沉降; ②焊接烟尘:移动烟尘处理器; ③喷塑废气:喷粉房配备旋风+布袋除尘回收装置(内部自带集气抽风装置),捕集的粉尘回收利用,未回收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逸散; ④喷码、打胶废气:排气扇加强通风。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站预处理,采用“调节池+芬顿+中和+絮凝+气浮+接触氧化”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500t/d。 2、废气 (1)有组织 ①烘干、固化废气: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2)无组织 ①切割粉尘:自然沉降; ②焊接烟尘:移动烟尘处理器; ③喷塑废气:喷粉房配备旋风+布袋除尘回收装置(内部自带集气抽风装置),捕集的粉尘回收利用,未回收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逸散; ④喷码、打胶废气:排气扇加强通风。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789 | 0 | 0 | 0 | 0.789 | 0.789 | |
0 | 0.213 | 0 | 0 | 0 | 0.213 | 0.213 | |
0 | 0.022 | 0 | 0 | 0 | 0.022 | 0.02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044 | 0 | 0 | 0 | 0.044 | 0.044 | |
0 | 4502.4 | 0 | 0 | 0 | 4502.4 | 4502.4 | / |
0 | 0.456 | 0 | 0 | 0 | 0.456 | 0.456 | / |
0 | 0.043 | 0 | 0 | 0 | 0.043 | 0.043 | / |
0 | 0.222 | 0 | 0 | 0 | 0.222 | 0.222 | / |
0 | 0.043 | 0 | 0 | 0 | 0.043 | 0.04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水治理设施 | ****处理厂接管标准 | 调节池+芬顿+中和+絮凝+气浮+接触氧化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气处理设施 | 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中表面涂装行业要求;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参照执行**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DB31/933-2015)中表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水喷淋+干式过滤+三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8)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①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风机进风口安装消声器,进风管内设吸声材料,同时对风机进行隔声和减震处理; ③汽车进出厂时减速,禁鸣喇叭; ④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焊渣、废包装材料、废钢材和机加工金属边角料、废布袋、回收喷塑粉尘、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废滤料、废包装容器、废槽渣、废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其中焊渣、废钢材和机加工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废滤料、废布袋集中至固废间后外售综合利用;喷塑粉尘经设备自带回收系统收集后回用;废包装容器、废槽渣、废机油、废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集中收集至暂存危废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焊渣、废包装材料、废钢材和机加工金属边角料、废布袋、回收喷塑粉尘、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废滤料、废包装容器、废槽渣、废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其中焊渣、废钢材和机加工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废滤料、废布袋集中至固废间后外售综合利用;喷塑粉尘经设备自带回收系统收集后回用;废包装容器、废槽渣、废机油、废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集中收集至暂存危废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项目利用现有4号厂房靠西部分,建筑面积2594平方米,建设一条充电桩生产线。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利用现有4号厂房靠西部分,建筑面积2594平方米,建设一条充电桩生产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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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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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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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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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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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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