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下镇镇)施工3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省**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下镇镇)施工3标段招标于2024年10月22日上午8:00时****交易中心**中心公开招标,施工3标段共有796家投标单位递交了有效的投标文件,详细情况如下:
施工3标段:
**省**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下镇镇)施工3标段中标候选人.doc
施工3标段进入资格评审名单:
序号 | 施工投标单位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或废标原因 |
1 | ****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2 | ********公司 | 不通过 |
3 | **万城****公司 | 通过 |
4 | ******公司 | 通过 |
5 | ******公司 | 通过 |
6 | ****公司 | 通过 |
7 | ******公司 | 通过 |
8 | **** | 通过 |
9 | ****公司 | 通过 |
10 | **新****公司 | 通过 |
11 | ******公司 | 通过 |
12 | ******公司 | 通过 |
13 | 江****公司 | 通过 |
14 | ****公司 | 通过 |
15 | ****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16 | ******公司 | 通过 |
17 | **市金海****公司 | 通过 |
18 | ******公司 | 通过 |
19 | ******公司 | 通过 |
20 | ******公司 | 通过 |
21 | **市****公司 | 通过 |
22 | ****公司 | 通过 |
23 | ******公司 | 通过 |
24 | ******公司 | 通过 |
25 | **省****公司 | 通过 |
26 | ******公司 | 通过 |
27 | ******公司 | 通过 |
28 | ****公司 | 通过 |
29 | **县泓兴水利****公司 | 通过 |
30 | ******公司 | 通过 |
****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施工3标中标候选人:
第一排序人: | **** | ||
投标报价: | ****323.80元 | 承诺工期: | 180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刘赵洁 | 注册证书编号: | 豫141********01917 |
第二排序人: | ******公司 | ||
投标报价: | ****331.19元 | 承诺工期: | 180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杨金磊 | 注册证书编号: | 新265****99704 |
第三排序人: | ****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453.04元 | 承诺工期: | 180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陈翰涛 | 注册证书编号: | 浙233********23951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起始日期为: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8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2024年10月28日下午17:00前)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以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人可以自己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招标人:****
联系方式:159****8238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133****3587
行政监督单位:**县统筹整合资金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0793-****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