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市内校区东院、北院10kV变电所电力增容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广场A座18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 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内校区东院、北院10kV变电所电力增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整体建设规划,目前市内校区电力现状严重不满足整个市内校区科技、教育的建设和未来发展需求,急需对市内校区东院、北院变电所进行电力增容,本项目主要进行变电所供电设施改造,将市内校区东院、北院变电所变压器进行更换,合计增容至5200kVA容量,配套进行变电所柜体改造及部分柜体新**装,以满足市内校区东院、北院供电需求。涉及施工内容有:原干式变压器拆除、干式变压器安装、高压柜安装、低压柜安装、0.4kV配电开关柜改造、微机总控屏安装、直流屏安装、密集母线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个日历日内。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详见工信部联[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2)截至磋商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电力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无重**全事故,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4)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无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的不良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广场A座1805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 现场获取:申请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项目经理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提交后,发售磋商文件。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材料扫描件进行获取: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申请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项目经理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文件登记表》(格式自拟,须含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办公电话等)、磋商文件费汇款凭证****公司电汇****公司银行账户,须备注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上述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至电子邮箱****@126.com,经采购代理人确认提交后,发售磋商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中心414室(**市**区凌工路2号,********科技园大厦C座))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5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中心416室(**市**区凌工路2号,********科技园大厦C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130000 元整,在购买磋商文件时开始递交。磋商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支票、保函。汇款时须备注项目名称。
2.****银行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
开户行:****营业部
账 号: 311********23605988
联系人及电话:宋艳平、孙元直 0411-****5011
地址:**市****广场A座1805室
注:通过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的,磋商文件费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材料及费用不予认可。
3.磋商文件费用:300.00元,售出不退且为本项目使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型企业最终报价给予 3 %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注:小微企业须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残疾人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中心410室(**市**区凌工路2号,********科技园大厦C座))
联系方式:张老师、丛老师 0411-****6186/****6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广场A座1805室
联系方式:宋艳平、孙元直 0411-****5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艳平、孙元直
电 话: 0411-****5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