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江区域城市更新项目-**景观改造工程六期(锡澄**公园五期)
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沿江区域城市更新项目 (项目****行政审批局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沿江区域城市更新项目)(**行审备[2023]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市****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招标人为****、**市****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景观改造工程六期(锡澄**公园五期)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1建设地点:**市锡澄**(黄田港大桥—****)
2.1.2建设规模:****广场、房屋建筑、绿化、小品设施、河道贯通及安装工程。红线面积总计约96820㎡,其中绿地面积约68098㎡,硬地铺装面积约为24695㎡,建筑占地面积约840㎡,水体面积3187㎡。
2.1.3合同估算价:投资额约3010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1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3月18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2025年1月20日前完成土方整形、道路路网结构、建筑物结构、大型落叶乔木。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不能将本人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合格证书等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c不能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1)如职称证上未注明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关键页上所注专业为准,只须提供一种原件扫描件,以证明其专业;(2)园林相关专业指:风景园林、园林景观、园林绿化、景观建筑设计、景观学、规划、环艺、园林、园艺、农艺、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林学、环境设计等相关专业。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专业不在上述专业之中,但认为符合园林专业要求的,可在招标提疑截止前提出,招标人认为符合要求的,将以答疑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未在答疑期提出的,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回复。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 2019年10月24日至 2024年10月23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项目施工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其它真实有效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业绩为准。上述证明材料均以**市公共**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 自 2022 年10月24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23 年10月24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4 年7月24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委员会。
3.5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被列入失信执行人的,根据查询结果,****委员会依法评审。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能力;(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5)类似业绩及第三方信用报告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为准。(6)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11时00分至 2024年10月29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会员登录(7.0)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交易中心网(www.****.cn/ggzy/) ;
4.3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支付。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14日9时 00 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二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所有投标人登录**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网址http://221.****.71/TPBidder/memberLogin)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更新。
(3)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已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招标人(公章):****、**市****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市环**路142号、**市大桥南路18号
联系电话: 0510-****0707
邮政编码: 214400
传 真: /
联 系 人: 陈芳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办公地址:**市**中路536号25楼
联系电话: 0510-****6115-807
邮政编码: 214400
传 真: /
联 系 人: 郑长强、黄晓明
经 办 人: 郑长强、黄晓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