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街能源台格庙北区新街四井井筒及大巷区三维地震和电磁法勘探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新街能源台格庙北区新街四井井筒及大巷区三维地震和电磁法勘探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新街能源台格庙北区新街四井井筒及大巷区三维地震和电磁法勘探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 ****研究院****公司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789.018500 | 746.746000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高立明/高级工程师/****019057 | 叶树刚/副研究员证/2017-FYJY-099 | ||
业绩 | 1、****集团****煤矿三维地震勘探、****集团****煤矿、2023年3月1日 2、****集团有限公司长滩露天矿采空区探测、****集团****煤矿、2023年7月 3、****集团有限公司长滩露天矿采空区探测(二期)、****集团****煤矿、2023年9月 4、神****公司煤矿52205 工作面地面瞬变电磁法探测报告编制、神****公司、2024年7月 5、**市******公司52206及52208工作面地面瞬变电磁法探测、**市******公司、2024年3月 6、******公司****县******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治理方案、******公司、2022年1月 7、国能****公司外联道路综合物探服务、国能****公司、2021年11月26日 8、****公司**煤矿六、七、八分区地质补充勘探三维地震勘探数据采集服务项目、神华****公司、2022年7月8日 9、****公司****集团****煤矿五盘区三维地震勘探(一期)数据采集服务项目、神华****公司、2023年4月6日 | 1、****煤矿基建期间11采区东**小窑采空区地面探查、****集团****公司、2022.****.7 2、****煤矿南采区地面物探、**市公****公司、2021.11 3、任楼煤矿Ⅲ中一采区地面高精度三维地震勘探工程、******公司任楼煤矿、2021.****.6 4、****公司一采区**度三维地震勘查工程、****公司、2021.10 5、恒源煤矿Ⅲ41、Ⅲ42采区地面**度三维地震勘探工程项目、****集团****煤矿、2022.****.20 6、****公司****煤矿103采区深部、五采区**度三维地震勘探、****公司****煤矿、2022.2.10 7、****公司Ⅱ5、Ⅱ7采区**度三维地震勘探、****公司、2023.2.10 8、****公司****煤矿深部盘区补勘专业化服务合同、****公司****煤矿、2023.4.17 9、鄂尔多****公司陶忽图井田先期开采地段三维地震勘探、鄂尔多****公司、2023.5.9 10、****公司孙疃煤矿II3采区**度三维地震勘探、****公司孙疃煤矿、2023.9.5 11、**陕****公司13盘区三维地震勘探、**陕****公司、2022.****.31 12、****煤矿6煤老空区瞬变电磁勘探项目、**蒙泰不****公司、2023.5 13、内蒙****公司刘三圪旦矿井先期开采地段三维地震勘探、内蒙****公司、2023.5.8 14、新街三井、四井先期开采地段(一期)三维地震勘探、神华****公司、2022.****.30 15、新街能源台格庙北区新街二井首采区三维地震和电磁法勘探、神华****公司、2022.****.27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潘凯之、朱剑锋(0471-****781)、李雯静(0471-****779) 电话:0471-****778
邮箱:****@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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