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价(元)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总价(元) | ||||||||||||||||||||||||||||||||||||||||||
1 | 100克/升联苯菊酯悬浮剂 | 1、有效成份:联苯菊酯; 2、有效成分含量:(100±10)克/升; 3、剂型:悬浮剂; 4、毒性:低毒; 5、外观:应是可流动、易测量体积的乳白色悬浮液体; 6、PH值:5.0-8.0;悬浮率:≥90%;倾倒性:倾倒后残余物≤5.0%,洗涤后残余物≤0.5%;湿筛试验(通过75μm试验筛):≥98%;持久起泡性(1min后):≤25mL;低温稳定性:合格;热贮稳定性:合格; 7、包装:≤20 Kg/桶(塑料桶); ★8、拟投入本项目100克/升联苯菊酯悬浮剂,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农药管理条例》和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农药三证”。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农药三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98800.00 | 7 | 吨 | 691600.00 | ||||||||||||||||||||||||||||||||||||||||||
2 | 20%吡虫啉悬浮剂 |
(1)包装:20公斤/桶(塑料桶)。 (2)MSDS安全数据报告(有危害性说明、事故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露应急处理、操作处置与储存、接触控制与个体防护、产品毒理学资料、产品生态学资料、废弃处理、运输信息等)。 ★(3)拟投入本项目20%吡虫啉悬浮剂,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农药管理条例》和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农药三证”。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农药三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98800.00 | 3 | 吨 | 296400.00 | ||||||||||||||||||||||||||||||||||||||||||
3 | 0.5%氟虫腈粉剂 | 1、有效成份:氟虫腈; 2、有效成分含量:(0.5±0.1)%; 3、剂型:粉剂; 4、毒性:低毒; 5、拟投入本项目0.5%氟虫腈粉剂,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农药管理条例》和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农药三证”。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农药三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630.00 | 4 | 公斤 | 2520.00 |
1、交货时间:投标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报出最快时间安排。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将所有货物(含辅材、附件、备品备件、原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送达采购指定交货地点并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1、产品安装调试要求
(1)中标人须加强组织管理,所有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所需辅助材料和专用工具与设施,由中标人提供。
(6)中标人自行检测合格后,方可申请采购人进行验收。
(7)中标人负责产品在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8)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使用单位。
2、技术支持要求
(1)投标人承诺并实施任何时期的24小时技术咨询服务,及时答复使用方的技术咨询;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采购人当地设有的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等技术服务信息;
(3)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在申请采购人进行验收前,培训采购人指定人员,达到能正确使用和维护货物的水平;
3、质量保证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本项目整体的质保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壹年。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售后服务
(1)技术支持
①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②对重大问题响应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培训
(1)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对指定对象进行培训,让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2)培训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培训实施具体细节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共同商定。
6、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进行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中标人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5、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中标人原因,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付款人:****(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支付余款3%。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辅材,以及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人工、管理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