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广顺镇县域医疗次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县****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 ****改革局以 2410-522729-04-05-187590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比例:0.0%,非政府投资比例: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省黔南州**县广顺镇 。 | |||||||||||||||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面积约4500.52㎡,建设包含拆除、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可设置床位100张。 | |||||||||||||||
2.3 合同估算价:****0000元。 | |||||||||||||||
2.4 计划工期:150 天。 | |||||||||||||||
2.5 招标范围:项目总面积约4500.52㎡,建设包含拆除、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可设置床位100张。 由本项目中标人负责完成本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和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整体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3)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与招标人共同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4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30日23时59分,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交易中心网址:http://61.****.38:8888/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零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9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http://61.****.38:8888/TPBidder/memberLogi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接受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公共**交易平台(**省﹒黔南州) | |||||||||||||||
7.其他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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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4 日 |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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