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大南街道绿色生活创建项目 (绿色小区工程、绿色校园工程、绿色河道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3********512128P | 建设单位法人:邵** |
陈永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鹿** |
鹿**大南街道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鹿**大南街道绿色生活创建项目 (绿色小区工程、绿色校园工程、绿色河道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1-N7721-水污染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鹿**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17 |
温环鹿建〔2022〕9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640.69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113********512128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13********512128P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509998P | 竣工时间:2023-06-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xhjc.****.cn/index/Gongshi/gongshi_open?id=1379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位于鹿**大南街道,绿色河道工程治理范围包括蝉河及山前河,蝉河起点为温瑞塘河主河汇合口,终点为万里桥,长度约 845.30 米;山前河起点万里桥,终点茶苑寺南塘河汇合口,长度约 988.16 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清淤和生态修复。工程区河道两侧周边现状基本为居住区,项目起点坐标为120°39′8.09″,28°0′29.81″,终点坐标为120°39′41.00″,28°0′11.96″;绿色小区工程包含辖区虞师里小区、新世界庄园、瑞霞公寓、银都花苑、南汇锦园、海螺小区、美曦大厦等 7 个小区;绿****第一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园、****小学、****小学(大南校区)、****小学、****中学等 8 所学校。绿色小区工程和绿色校园工程均位于绿色河道周边。 绿色河道工程治理范围包括蝉河及山前河,蝉河起点为温瑞塘河主河汇合口,终点 为万里桥,长度约845.30 米(0+000~0+845.3);山前河起点万里桥,终点茶苑寺南塘 河汇合口,长度约988.16米(0+000~0+988.16),建设内容包括清淤和生态修复,其 中清淤规模1710m3(仅山前河),沉水植物面积10614m3,生态浮岛784m2,挺水植物 面积784m2;绿色小区工程绿化修复约15338 平方米,绿色校园工程景观绿化改造提升总面积约4203平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位于鹿**大南街道,绿色河道工程治理范围包括蝉河及山前河,蝉河起点为温瑞塘河主河汇合口,终点为万里桥,长度约 845.30 米;山前河起点万里桥,终点茶苑寺南塘河汇合口,长度约 988.16 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清淤和生态修复。工程区河道两侧周边现状基本为居住区,项目起点坐标为120°39′8.09″,28°0′29.81″,终点坐标为120°39′41.00″,28°0′11.96″;绿色小区工程包含辖区虞师里小区、新世界庄园、瑞霞公寓、银都花苑、南汇锦园、海螺小区、美曦大厦等 7 个小区;绿****第一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园、****小学、****小学(大南校区)、****小学、****中学等 8 所学校。绿色小区工程和绿色校园工程均位于绿色河道周边。 绿色河道工程治理范围包括蝉河及山前河,蝉河起点为温瑞塘河主河汇合口,终点为万里桥,长度约845.30米(0+000~0+845.3);山前河起点万里桥,终点茶苑寺南塘河汇合口,长度约988.16米(0+000~0+988.16),建设内容包括清淤和生态修复,其中清淤规模1347.13m3,沉水植物面积10614m3,生态浮岛743m2,挺水植物面积507m2;绿色小区工程绿化修复约12760平方米,绿色校园工程景观绿化改造提升总面积约4203平方米。 |
根据实际情况清淤面积、挺水植物面积、生物浮岛、小区绿化修复面积有所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河道清淤、沉水植物群落构建、水生动物群落构建、曝气设施施工、底泥锁定工程、挺水植物种植、生态浮岛施工、绿色小区建设、绿色校园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河道清淤、沉水植物群落构建、水生动物群落构建、曝气设施施工、底泥锁定工程、挺水植物种植、生态浮岛施工、绿色小区建设、绿色校园建设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1)在施工场地附近设置临时沉淀池,上清液用于清洗设备和工地抑尘降尘喷洒用水;其余泥浆固化物转运至指定的地点。(2)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回用,作为运输车辆和流动机械等冲洗、工地抑尘降尘喷洒用水,施工车辆、机械维修利用当地修理企业,无含油机修废水产生。(3)施工机械的机修油污集中处理,带油污的固体废弃物不得随地乱扔,应集中清理。(4)施工结束后,施工废料、垃圾等不得弃于施工场地,及时清运至规定地点或按规定处理。(5)对于建设施工阶段的车辆和机械扬尘,建议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利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进出道路洒水,对离开工地的运愉车,应该安装冲洗车轮的冲洗装置,不能将大量土、泥、碎片等类似物体带到公共道路上。(6)利用道路清扫车对施工区和进出场地道路进行清扫,减少粉尘和二次扬尘产生。(7)本工程应采用商品混凝土。砂石骨料和混凝土运输采用密封罐车,防止物料飘失,运输过程产生扬尘。(8)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尽可能用蓬布遮盖,对运输砂石料的车辆应限制超载,以免沿途洒漏,减少粉尘污染环境。(9)限制施工区内运输车辆的速度,至 30km/h。(10)施工场址周围设置沙土围栏,用土工布固定,并在其设截土、沙沟,工程完成后回填。(11)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加强设备、车辆的维护保养。(12)开挖时尽量选择易于扩散的气象条件,河道开挖产生的恶臭对周围环境影响不会很大。同时清淤区还包括种植沉水植物、挺水植物以及生态浮岛建设等,因此在清淤过程中基本不会产生臭气污染。(13)夜间禁止施工,如确需在夜间连续施工时,****生态环境局夜间施工的有关规定,如施工单位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出安民告示告知市民施工时间、施工内容,以得到谅解和支持,并尽量缩短工时。(14)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15)车辆出入施工场地应减速行驶并少鸣喇叭,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16)做好运输车辆进出本项目的沿线道路的周围群众的协调工作。(17)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需纳入**市环卫部门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由环卫部门****填埋场作填埋处理。(18)对于施工期固体废物应集中处理,及时清运出施工区域。(19)对于无法利用的建筑垃垠,必须集中运往指定的收纳场。(20)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化,严禁在运输过程中跑冒滴漏。(21)河底垃圾经打捞后,及时分类收集,不在场内暂存,及时外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为河道生态修复及绿色生活创建,河道生态修复包括沉水植物、滨水植物、生态景观护坡、生态浮岛、微纳米曝气、河道疏浚等,旨在治理涉及河道的流域污染,属于生态类。其中,沉水植物、滨水植物、生态景观护坡、生态浮岛、河道疏浚等营运期无污染物产生,表现为环境正效应。绿色生活创建包括垃圾分类箱、绿色生活标识牌、太阳能庭院灯、智能配套设施、校园的景观绿化改造,上述这些改造工程均表现为环境正效益。 批复:施工期生产废水需设临时沉淀池,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施工工人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淤泥开挖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限值;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危废处置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 实际建设情况:针对施工期废水:工程施工过程中设有沉淀池,汽车、机械设备维修等工序产生的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工地喷洒抑尘;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公共厕所处理; 针对施工期扬尘:注意车辆和施工设备保养,减少汽车尾气产生;通过洒水湿法抑尘,风力大于四级时停止填挖方作业,限制施工区内运输车辆的速度,车辆运输过程使用帆布遮盖;为避免清淤底泥产生的恶臭影响,清淤出的淤泥由******公司的安排运输车辆运输到泥浆消纳处处置点进行消纳,河道底泥没有沿岸对置。 针对施工期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尽量合理配置施工机械,降低组合噪声级,噪声较大的机械尽量布置在远离民房较远的地方;在民房附近加设合适高度的隔声屏障车辆出入施工场地应减速行驶并少鸣喇叭; 针对施工期固废:工程清淤产生淤泥量为1347.13万m3,清淤出的淤泥由******公司的安排运输车辆运输到泥浆消纳处处置点进行消纳,不设置弃渣场;河底垃圾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营运期曝气设备会产生一定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将曝气设备安装于河道中央,利用距离衰减减少噪声影响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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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需纳入**市环卫部门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由环卫部门****填埋场作填埋处理;)对于施工期固体废物应集中处理,及时清运出施工区域。(19)对于无法利用的建筑垃垠,必须集中运往指定的收纳场;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化,严禁在运输过程中跑冒滴漏;河底垃圾经打捞后,及时分类收集,不在场内暂存,及时外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工程清淤产生淤泥量为1347.13万m3,清淤出的淤泥由******公司的安排运输车辆运输到泥浆消纳处处置点进行消纳,不设置弃渣场;河底垃圾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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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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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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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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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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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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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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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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