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藤线联合段搬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秋藤线联合段搬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4-10-24 14:26
项目编号: XZP202****400077
项目名称: 秋藤线联合段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秋藤线联合段搬迁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为配合秋藤线联合段搬迁工作,推进联合村宋湾组、康西组、小庄组、康东组、丁湾组共计约37户,拆除总计约8500㎡房屋,需要工程拆除施工单位。 |
范围 | 秋藤线联合段搬迁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如果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投标为无效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编入响应文件)。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三) 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单位资质和等级: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2024年04月-2024年09月)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10-25 09:00 至 2024-10-31 16:00 |
获取方式 | 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为止,每天9:00-11:00,14:00-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报名; 方式:报名资料(提供下列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若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4)报名登记表(公告下方自行下载)。 供应商将上述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邮箱(****@163.com)。经代理审核合格后,支付采购文件费用后,采购文件发出。采购文件费用必须于2024年10月31日16:00之前完成支付,售后不退,未按时交纳采购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投标。 售价:100.00元。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1-04 09:30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1-04 09:30 |
开标地点 | **市**区****广场23栋1单元2201室。 |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秋藤线联合段搬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竞标底价:10元/平方米。低于竞标底价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为配合秋藤线联合段搬迁工作,推进联合村宋湾组、康西组、小庄组、康东组、丁湾组共计约37户,拆除总计约8500㎡房屋,需要工程拆除施工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2)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www.****.cn)或“**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在线打印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2.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盖章后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3.采****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不组织。 5.信用承诺制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叁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违法行为。
监督部门
****政府****办事处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街道联合村
联系人:胡工
电话:025-****110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广场23栋1单元2201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7****0571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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