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清****管理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区**青龙洲至正**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工作要求的通知》(办建设函〔2024〕616号)、《关于加快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建设处函〔2024〕45号)和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有关要求,我局委托****对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经研究,****中心上报的初步设计报告和****的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现批复如下:
一、**为北江一级支流,发源于**区西北部的石潭镇大雾山,流域集雨面积1728km2,河长97km,平均坡降1.1‰。**青龙洲至正**段抗洪能力差,洪涝灾害频繁发生,严重威胁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约当地农业发展,对**青龙洲至正**段进行全面整治是必要的,同意建设该工程。
二、基本同意工程主要任务是以加固堤防为主,提高治理河段的防洪能力,兼顾改善河道生态环境。
基本同意工程建设范围为**青龙洲至正**段(桩号K0+000至桩号K3+820),治理河道总长3.82千米。
基本同意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加固堤防4.60千米(黄岗联围1.29千米,飞水围3.31千米);**护岸0.48千米等。
三、同意本工程为Ⅳ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飞水围和黄岗联围防洪标准均为20年一遇。
四、同意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工期为9个月。
五、基本同意工程概算为2653.55万元。资金
六、请****水利厅合规性审查的意见、技术审查意见及《****水利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质量的通知》(粤水建设函〔2019〕487号)的要求对工程设计方案进一步复核和优化设计方案。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相关规定,落实好项目建设的有关环保(环评)手续;根据工程实际按照自然**部门的有关要求落实好国土(用地)相关手续,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对古树名木和大树的保护。
七、请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和有关制度,落实工程自筹资金,工程建设要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八、要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要求落实工程的管理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人员、管护经费和措施,做好工程划界和落实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项目发挥效益。要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完好。
九、其他同意****的技术审查意见(****水利局的初审意见。
附件:****公司关于印送**区**青龙洲至正**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评审意见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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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