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莆涵土[2024]17、18号),******局**分局(以下简称出让单位)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2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它组织(自然人除外),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要求参加竞买对象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该宗地块的准入产业类别(以工商营业执照确定的经营范围为准)。本次挂牌交易仅接受竞买人单独申请。 2.竞买人资格审查时需先****服务中心签订的《项目投资意向协议书》。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出让单位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8时0分0秒 至 2024年11月21日 16时3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 2024年11月16日 8时0分0秒 至 2024年11月26日 16时30分0秒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1日 16时30分0秒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1. HG挂-2024-03号、HG挂-2024-04号地块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产值强度≥500万元/亩,税收强度≥20万元/亩,以上地块竞得人应在收到《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日内与**区****领导小组签订《工业用地履约监管协议书》(详见附件)并与挂牌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竞得人在约定的开发日期前需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未取得的按照约定不得办理抵押登记,同时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竞得人应根据《******局等十二部门关于规范做好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多余砂石土处置工作的通知》(莆自然资﹝2022﹞330号)文件精神,无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多余砂石土处置工作。 4.竞得人应根据《**** ****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区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涵自然资﹝2023﹞101号)文件精神,无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