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委托,开展**市张三丰大道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先将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市张三丰大道西侧地块(****)位于**市**市城郊镇张三丰大道西侧城郊公路站北侧,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7.495090°、北纬27.309034°,占地面积为42256.3m2。地块原为山地和零星居民住宅,2012年至2020年地块主要为荒地,2018年期间居民住宅搬离,直至2021年开始商品房施工建设,地块当前为凯旋壹号院小区,截至调查阶段,地块内南侧仍处于楼房施工建设阶段,调查地块从未开展过工业企业生产活动。根据地块规划条件的函及所在地区规控,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二类居住用地(R2)。
二、调查内容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査技术导则》(H25.1-2019)等要求,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现场快速检测等工作,并编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论
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工作对地块内可能的污染源进行分析认为:调查地块原为山地和零星居民住宅,2012年至2020年地块主要为荒地,2018年期间居民住宅搬离,直至2021年开始商品房施工建设,地块当前为凯旋壹号院小区,截至调查阶段,地块内南侧仍处于楼房施工建设阶段,调查地块从未开展过工业企业生产活动。据了解,该地块各时间段均不涉及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企业、污水灌溉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和化学品堆放、固废物堆放和倾倒、固废填埋、污泥堆肥活动等,无潜在污染源。
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现场快筛结果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其中总铬未超出**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DB4403/T67-2020)。
相邻地块及周边历史以来主要为山林地、农用地、道路用地、居民区、学校、公共场所,可初步判定上述地块不会对项目地块土壤造成污染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调查区域现状和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现状符合控规开发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联系人: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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