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应急广播示范体系建设二期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市应急广播示范体系建设二期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应急广播示范体系建设二期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技术指标中“注:本条投标人需****总局下属的第三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内容修改为“注:本条投标人需提供具备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进行佐证”,具体内容详见变更后的澄清文件。 2.开标地点变更****交易中心开标室3(**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8号)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1月12日上午09:00整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4日 16时2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2)投标保证金以纸质保函形式递交的,现场提供纸质保函原件。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临园东街11号
联系方式:0415-****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人民大街47号
联系方式:0415-****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俣茗
电 话:0415-****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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