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区五接镇993户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区五接镇993户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张大圩村标段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本招标项目**区五接镇2024-2025年度993户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张大圩村标段已由**市**区数据局****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投审[2024]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区五接镇张大圩村;
2.1.2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张大圩村标段的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包括负压排水系统、重力排水系统、土石方工程、安装工程等。
2.1.3 合同估算价:688.87万元。
2.1.4 工期要求:15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工作安排为准。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考核 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
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1.****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10月24日至 2024年11月6日 9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 CA 或 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 6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鸿 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 易网(http://ggzyjy.****.cn/)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项****交易中心不收进场交易费用。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区五接镇 | 地 址: | **区朝霞路奥建大厦 |
联系人: | 郑女士 | 联系人: | 高先生 |
电 话: | 159****6048 | 电 话: | 151****9000 152****02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