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捷恩新材料有限公司纳米抗菌铜合金新材料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600MA7DGDFXX6 | 建设单位法人:程荣利 |
陈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开发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纳米抗菌铜合金新材料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2207-360681-04-01- 60274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140-C2140-塑料家具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开发区 |
经度:117.****0605 纬度: 28.****932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22 |
贵环政服字〔2023〕5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00MA7DGDFXX6001Y |
2023-12-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0600MA7DGDFXX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九州****公司 |
913********832620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21MA39RLF51F | 竣工时间:2024-01-01 |
2024-0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5-01 |
2024-09-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918J7IRy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为**项目,属于C2140塑料家具制造,****开发区,****公司已建厂房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仓储工程、环保工程等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项目,属于C2140塑料家具制造,****开发区,****公司已建厂房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仓储工程、环保工程等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00万台抗菌柜(中间产品抗菌板3000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抗菌板3000吨/年 |
减少组装成柜步骤,抗菌板产能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投料-挤出成型-机加工成型-组装-检验-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投料-挤出成型-机加工成型-检验-包装-入库 |
减少了组装成柜工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破碎、磨粉粉尘: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再经管道引至楼顶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投料废气: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与破碎磨粉废气合并再经管道引至楼顶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挤出废气:集气罩收集经“UV光氧+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经管道引至楼顶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雕刻、裁切粉尘: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再经管道引至楼顶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无组织废气:生产管理、车间通风 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包装桶、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5m2); 废包装袋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20m2****收购站;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加强厂房隔声、减震措施,设备隔声 | 实际建设情况:破碎、磨粉粉尘: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再经管道引至楼顶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投料废气:集气罩收集后与破碎磨粉废气合并经布袋除尘处理再经管道引至楼顶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挤出废气:集气罩收集经“UV光氧+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处理后再经管道引至楼顶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无裁切雕刻工序,车间内少量机加工粉尘与少量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经“UV光氧+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处理后与挤出废气一同经DA002排放 无组织废气:生产管理、车间通风 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包装桶、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4.5m2); 废包装袋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30m2****收购站;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加强厂房隔声、减震措施,设备隔声 |
未建设组装成柜工序,因此无雕刻裁切粉尘产生,未建设DA003排气筒,危废暂存间与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废应存放于相应的暂存间内;对污水处理设施等场所应采取防腐、防渗漏措施;同时应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防护及防渗设施完好。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别是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制订完善的事故应急方案,严格落实生产控制和危险原料存储堆放,加强人员管理,防范环境风险 排污口规范化。按照国家有关的要求对排污口规范化管理,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标识牌。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废应存放于相应的暂存间内;对污水处理设施等场所应采取防腐、防渗漏措施;同时应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防护及防渗设施完好。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特别是火灾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生产控制和危险原料存储堆放,加强人员管理,防范环境风险。 已按照国家有关的要求对排污口规范化管理,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标识牌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468 | 0.0511 | 0 | 0 | 0.047 | 0.047 | |
0 | 0.0234 | 0.0256 | 0 | 0 | 0.023 | 0.023 | |
0 | 0.0023 | 0.0026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2201 | 3600 | 0 | 0 | 2201 | 22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55 | 1.55 | 0 | 0 | 0.55 | 0.55 | / |
0 | 0.0456 | 0.2873 | 0 | 0 | 0.046 | 0.04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池+化粪池 | 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废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隔油池+化粪池 | ****处理厂纳管标准(《废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UV光氧+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DA002;加强生产管理、生产设施密闭性、车间通风和厂区周边绿化, | 颗粒物和HCl、NH3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标准浓度限值,TVOC排放标准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氯乙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浓度限值。 厂界无组织废气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从严者,具体见下表,臭气浓度、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 投料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与破碎磨粉废气合并经布袋除尘处理再经管道引至楼顶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挤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UV光氧+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处理后再经管道引至楼顶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车间内机加工粉尘与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经“UV光氧+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处理后与挤出废气一同经DA002排放; 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生产管理、生产设施密闭性、车间通风和厂区周边绿化,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 | 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和HCl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NH3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标准浓度限值,TVOC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氯乙烯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浓度限值。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HCl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TVOC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标准;氯乙烯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标准;臭气浓度、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浓度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加强厂房隔声、减震措施,设备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加强厂房隔声、减震措施,设备隔声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最大值为56.2dB(A),夜间最大值为49.1dB(A),噪声排放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分区防渗 | 分区防渗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项目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项目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生产控制和危险原料存储堆放等 |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生产控制和危险原料存储堆放等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公司已建厂房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公司已建厂房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你公司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次验收报告已经在验收公示平台进行20个工作日的验收,未收到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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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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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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