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域旅游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优化旅游**结构,提升旅游品质、健全旅游要素。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桃花滩公园游乐场项目工作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引有意向投资建设桃花滩公园游乐场项目的企业。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桃花滩公园游乐场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澧****社区****社区。
3.开发范围:位于**澧浦街道桃花滩片区西北面、北临**东路、南至桃花滩东路、东傍经十四路。
4.建设租赁期限:建设期10个月,租赁期20年,每亩租金不少于1万元(租赁期和租金待比选招商后,以****和中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投资协议为准)。
5.项目比选模式:通过公开招商比选确定中标企业,项目采取整县推进,由1家中标企业按划定区域出资建设及运营的开发模式。
二、报名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建设、运营游乐场的资质,同意在**工商注册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公司,并在**依法经营、依法纳税。
2.企业报名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专业资质复印件、**桃花滩公园游乐场项目推进建设及运营方案、近三年(2021-2023年度)财务报表、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信用查询记录(行政处罚、黑名单等不良行为),在国内建有同类项目投入实际运营案例(附加盖公章的佐证材料)等资料。
3.企业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佰万元(禁止代交代缴),中标企业****签订投资协议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企业在比选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款,不计利息。
三、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6日下午5点30分,逾期不接受报名。
2.相关资料提交时间截止2024年10月28日中午12点,逾期不予受理。
3.根据实地考察情况综合其他事项确定比选时间。
四、比选办法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企业按照报送的相关资料、建设及运营方案、报价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比选,从高到低排名,评选不超过4家企业进行入围比选。
2.入围企业结果公示期满后,考察小组对入围企业胜任本项目的实际能力、成功开发经营案例、相关项目履约情况等进行实地考察。如实地考察发现入围企业提交的报名资料不符,考察小组可对该入围企业一票否决;如入围企业自愿引进投资其他工业项目,****小组核实项目可行性,同等条件下优先。
3.根据比选方案和考察评审对报名入围企业进行综合比选,根据比选结果进行公示,****政府授权项目实施主体(****)签订投资协议。
报 名 地 点:**文化旅游广电体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151****6655
报名缴款账户:****
开 户 行:****银行**支行
账 号:2034 3072 3001 0000 0202 001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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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