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监控物联网系统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对******安防监控物联网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防监控物联网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10月21日
评标地点:**市宛******广场3#楼1单元3楼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公司内网》网站上发布。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390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质保期:自每批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地址:河****车站路与**路交叉口鸿祥小区3号楼4单元2楼北户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电****公司
投标单价:39532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质保期:自每批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到产品使用单位,开展技术巡检和售后服务。
地址:**省**市**区杨金路139号**外包产业园D2号楼五层526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单价:39528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质保期:自每批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地址:**省**市**区**路28号院21号楼9层908号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上发布。
公示期:3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携带原件核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子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渚阳大街南96号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138****88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 址:**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76****1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