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机关及基层站队部办公场所维修提升改造项目八标段(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公司****机关及基层站队部办公场所维修提升改造项目八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公司****机关及基层站队部办公场所维修提升改造项目八标段(二次)
招标编号:****
开标日期:2024年10月24日9时30分(**时间)
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二、公示期: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29日
三、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网站》、《**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采购与招标网》、《洛****公司)内网》发布。
四、评标情况:
4.1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365890.30元
项目经理:赵小平
注册编号:豫241****95597
工期:25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366829.67元
项目经理:余亚南
注册编号:豫241********06806
工期:25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384421.28元
项目经理:张谦
注册编号:豫241****68116
工期:25日历天
4.2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质疑项目的名称;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质疑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提供)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地 址:**市**区开元大道246号
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0379-****218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寿丰街50****中心A座28层
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0371-****5020 151****7976
电子邮件:****@126.com
投诉受理部门:****公司****公司党建人事科
电 话:0379-****2196
日期: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