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君山生态陵园建设项目(一期)EPC招标公告[正在报名]
****陵园建设项目(一期)EPC招标公告[正在报名]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陵园建设项目(一期)EPC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DY-202410QG-****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陵园建设项目(一期)EPC****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街办。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248.89亩,**墓穴74667个,****停车场、绿化等辅助设施。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陵园建设项目(一期)EPC(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清单和预算编制)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施工图报批报审及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等。(2)材料设备釆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直至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涉及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3)项目建设:项目规划范围内工程建设、环境提升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 合同估算价:58876.70万元 | |||||||||||||||||||||||||||||||||||||||||
2.3其他:本项目合同估算价:58876.68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③规划资质: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④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派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①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贰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执业资格。③规划负责人:须具备规划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④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格审查标准)。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36.****.9: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软件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9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软件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下载公告页面附件不算正式投标,如有意向正式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至**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36.****.9:80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后缀名为.DYZF,.DYZS(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的招标文件,并在**招投标网站-软件指南-投标工具下载链接处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上传至**市公共**交易平台。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到达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系统,以下简称“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6.2投标人操作流程: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交易主体注册→上传相关资料→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有要求)→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参与开标。未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的业务操作一律无效。。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依据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试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指导规则(试行)》的通知(黄政数局发〔2021〕3号),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活动,有关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www.****.cn)**市公共**交易信息网(www.****.com)、**政府网(招投标版块)(http://36.****.9:8081/zt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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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4日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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