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人民政府机关 镇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FZB-2024-TJBC-ZF188)竞争性磋商公告
**** 镇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4日 项目概况 镇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京津公路与**道**金玺大厦2号楼7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7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镇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4.0万元 最高限价:124.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所属行业:餐饮业(一)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津财采〔2021〕12号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部预留;”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政府采购促****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政府采购促****政府采购政策。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磋商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管理部门出具)。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和小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满足有关国家行政部门对企业****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并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到 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京津公路与**道**金玺大厦2号楼701室) 方式:(1)现场发售。 (2)本项目推荐网上报名: ****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163.com报名,并致电022-****7999-801购买采购文件。 未购买采购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京津公路与**道**金玺大厦2号楼7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7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京津公路与**道**金玺大厦2号楼7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小淀镇小淀村南 联系方式:****0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大桥道52****党校B区一层 联系方式:022-****3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佳 电 话:022-****381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 2024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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